在台灣行人的路權,跟人行道的規範一樣都是沒穿內褲。所以大家的手都可以伸進來,大家都很想要伸進來。
內褲的比喻是什麼?就是科學規範、工程規範,以及這個規範為基礎建立的法規。而且紅綠秒數的制定,就該依照車流、路寬、長度等等進行科學制定,而不是里長一句話,議員三個字怕你熱就可以決定公共事務的安全規定。
因為國家長期不注重安全,不注重行人,沒有穿內褲,所以才有這麼多議員可以介入把人行道敲掉,任意地用直覺的思維來決定政策的走向,大家都想要把手伸進來。沒有風骨的市政府照單全收也是不對,但,中央沒有規範啊,地方政府要依法行政嗎?當然還是要顧及議員的「奇檬子」呀。
沒穿內褲的現狀,是因為各部會、中央地方無人重視,不聞不問,車本思維依舊當道,所以才有空間讓立委提案行人過馬路滑手機要罰三百,議員說要過馬路要行人跑起來,不然車子會奇檬子不好,還有議員說怕中暑要縮減秒數?
- 立法委員提案行人過馬路滑手機要罰三百元
- 市議員敲掉人行道當作政績
- 台北市警察局 直接在人行道上劃停車格 警車專用
---
給行人來點重視吧,是否要來點改變?
比照衛福開設指揮中心、召開記者會
有權有責 有效串起各部會對交通規劃、教育、執法、工程的失能漏洞
真正來面對
把正直跟善良以及內褲都一起找回來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