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甘苦】專利事務所的程序人員是否值得更高的薪資?

2020/10/02閱讀時間約 6 分鐘
約瑟方曾有兩段在專利商標事務所的經歷,其中一段,是從業務人員轉到程序處主管,特別是在考上專利師之後才有此契機。
回想2018年高考及格的那一天,父親在開心之餘,立馬詢問作者「專利師」日後可領多少退休金?這真是百感交集的問題,畢竟專利師是資格考,而非公職。
終身學習是專利這行的特色之一,開設專利商標事務所的成本雖然不高,但要找到穩定的獲利模式卻是不容易的。特別是,目前台灣案的專利服務費十分地薄利,要賺錢就要靠進口案或出口案。
為了推廣業務,若老闆喊個一次委託5件新案就可以打折,撰稿工程師也笑不太出來,因為這種以心智勞力的產出無法大量複製,難以大量地產出。

本篇的重點將放在勞心、勞力的「程序人員」

尤其是在國內客戶委案量下跌之際,期望轉以進出口案與轉口案為大宗的事務所中的程序人員,即便有些人可得到程序管理師的美名,但薪資成長才是最能反映員工壓力與辛勞的方式。
攝影師:Printexstar,連結:Pexels
一般來說,程序人員不同於專利工程師有調整自己排程的空間,而是必須高強度地倚靠【案件管理系統】與事務所的【作業流程】,同時,也必須配合客戶的【各樣需求】,故轉職成本也較專利工程師高。

程序人員的主要職務內容:

  • 收發各國官文,並將官文的內容簡單翻譯或解釋成客戶能瞭解的內容。
  • 向【工程師】、【譯者】與【客戶】追蹤負責的專利案件狀態,並將檔案儲存在資料匣中(注意檔名編寫)、撰寫系統指令,並設定下個期控日。
  • 接洽複代理所時,確認【報價】與各階段注意事項與所需【簽署文件】,圖中報價單A必須合理地低於報價單B,有異常時必須向主管報告。
  • 工作完成後,指示【財務人員】向客戶請款
  • 即時回覆【客戶】的各國專利制度與相關的程序問題。
  • 支援【業務】開發作業。

程序人員該具備的人格特質

  • 細心、細心、細心
  • 優秀的語言撰寫能力,能清楚掌握官方文件意旨,並撰寫日文或英文商業信件
  • 良好的溝通能力與團隊合作能力
  • 良好的檔案、案件管控能力,能定期彙報給主管
  • 抗壓性強
  • 負責任,做到今日事今日畢

為何這項工作如強調細心與負責呢?

因為程序人員所犯的錯通常是無法彌補的,例如:未在可主張優先權的期限內提出新案申請、逾期未回覆官文審查意見,未於期限內提出再審查、訴願或行政訴訟。輕則該案件死掉(這其實已經很嚴重了),或產生額外的費用由事務所承擔(本可於回覆審查意見時一併修正的內容,必須於再審查中主張;核准後等領證公告後再進行更正),重則失去客戶的信賴,所有的案件皆被轉走,這就不是能夠賠錢了事而已,因為開發一位固定委案的好客戶,如同找到一段穩定的愛情一樣困難。
相較之下,專利工程師的稿件,總是存在可修改的機會,可以和審查委員在文件往返或電話溝通中,達到共識(除非未收到審查意見就直接核准,之後在主張更正時的修改空間會比較嚴格)。最重要的是,在一般答辯的流程中也不會有官方規費的產生,故對於客戶來說,也不會有必須上簽呈報告的壓力。而且,稿件不經過訴訟的檢驗,或是客戶有定期的抽檢,一直到專利權終止也不太會有人再去關心該稿件的品質。
攝影師:Karolina Grabowska,連結:Pexels

為何需要良好的溝通能力與團隊合作能力呢?

  • 專利工程師無法如期交稿時,對外要先通知客戶(有些客戶不接受在當天下班前才被告知無法交稿),以取得客戶的諒解,並約定新的可交稿日期。但即便如此,程序人員仍無把握工程師是否會在此期限內給稿,只能且走且看。
  • 對內催稿時,打斷工程師正在寫稿的節奏,通常工程師的心情也不會很美麗,故若遇到比較有個性的工程師,或是被塞一堆急案的工程師時,也要先靜下心想一想,如何有效地溝通,才能真正地達成目的。
  • 若客戶於下班前指示送件,要求取得當天的申請日與申請號,程序人員仍要展現積極活潑的一面,絕對不能讓客戶感受到自己心中的不滿。
  • 對面失聯已久的客戶,信件不回,電話不接,也還是要繼續挑個黃道吉日,或努力向神禱告,想方設法來得到客戶的回覆,或製造己盡力提醒的事證,以說明自己的作業沒有瑕疵。

為了增加自己工作的效率,程序人員最好具備主導客戶作決定的能力。對於各國的專利法制度要有一定程度的認識,否則很容易被客戶視為不專業。即便客戶沒有詢問,不曾想過的問題,程序人員仍需主動提供方案或分享自己的經驗讓對方參考,進而積極地去主導對方。因為被動地應對,可能會讓程序人員的作業時間被壓縮,又被客戶指摘不專業,萬一這客戶還是老闆的朋友、親戚來著,那恐怕就直接黑掉。

攝影師:fauxels,連結:Pexels

程序人員常被詢問的問題分類如下:

一、申請策略系列

要簽署什麼文件?發明人與申請人有什麼差?PCT是什麼?申請PCT有什麼好處?一案兩請的好處是什麼?委案後何時給初稿?何時可送件?公司代表人的適格性等…這類的問題,必須先掌握客戶口袋的深度再來給予意見,以達事半功倍的效果。申請案送件時,請務必檢查是否有缺圖或不連續頁,因為說明書頁碼不連續、圖式簡單說明與圖式數目不相符的情形,可能會導致喪失優先權。

二、專利法規系列

  • 收到OA後可否主張PPH?可否申請提前公開?
  • 歐洲專利獲准後,為何需要翻譯Claim?歐洲案多久必須決定須要進入的國家,費用為何?
  • 為何中國大陸的年費直接就是繳第三年?離上次繳年費的時間不到一年,怎麼又要再繳?
  • 韓國的新型為何必須提出實審,那與發明差在那裡?
  • 收到歐洲檢索報告的審查意見時,該如何回覆?
這類的問題可以說是包羅萬象,但按約瑟方的經驗來看,先釐清客戶真正的問題,才是首要的,因為客戶口中的『專業術語』,可能只是複製你的話語,但他連自己在講什麼都不清楚。若你也不確定是否有修法的話,就先核實目前的法規。請客戶給予合理的回覆時間,請示資深程序人員後再回覆。

三、費用系列

什麼是實體審查,可否退還審查費用?收到中國第一次審查意見要撤回申請與退費怎麼做?超項與超頁費用如何計算?事務所的超字費與超圖費可否調降?台灣與中國的超項費與超頁費的計算基礎與方式異同處,此時請記得主動提醒客戶,中國大陸的實用新型也有超項費(專利附加費)。這類的問題,本來是很容易回答的;但若客戶一直以老闆的名義要求打折(老闆又不太表明想法),或是一直叫你針對不同的申請方案提供預價,當下就會陷入窮忙的困境;若手上還有急案要處理,這完全是在考驗個人修養與抗壓性。

綜合上述,程序人員對於事務所的經營是如此地重要,甚至可說是一個專利事務所的招牌。即便是其它事務所有經驗的程序人員,也未必能夠馬上理解或適應本事務所的作業模式,在此前提下,若在流動率較高的情況下,對於事務所的衝擊是顯而易見的。事務所的程序人員是否值得更高的薪資,值得經營者思索。

約瑟方 (Joseph Fang)
約瑟方 (Joseph Fang)
讀者您好,我是台灣專利師(專證字第A0672號),喜愛日本動漫、日劇,以及新科技應用產品,學習以商業角度來思考文化、法律與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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