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語說:有仇不報非君子。但又說:怨怨相報何時了?那麼,究竟要報?還是不報?
香港有些人正在討論究竟要不要捐款給菲律賓災民,許多媒體都以人道立場贊成捐款,說一件事還一件事,不要那麼小器。說真的,要是以前曾經幫過我做家傭的,我都會捐助給她們。
但,孔子明明白白地說了不能「以德報怨」;若以德報怨,何以報德呢?換句話說,若人有怨仇於你,你卻以恩德報答他;若人有恩德於你,而你同樣亦以恩德報答他,這樣豈非是非不分、忠奸不辨?再者,你以德報怨,是真心純然地不念舊惡呢?還是人捐你又捐呀?如果捐款中一旦落入哪些貪官手裡,豈不是助長貪風?又再者,美國不是菲律賓的老大嗎?啥事都有老大撐腰呀!什麼時候輪到你我插手呀?除非,像孟子哪個著名的比喻,眼見孺子將入於井,非即救不可;否則,要有原則,莫縱容,說不定船到橋頭自然直呢。
人有怨仇於你,該報?還是不報?
首先,孔子是反對以德報怨,同時,也不主張以怨報怨。孔子說應該「以直報怨」。怎樣以直報怨?這裡的「直」,就是正義的堅持、真理的堅持、原則的堅持、良知的堅持、公義的堅持。要對方知道,做了壞事、做了不人道的惡事,出來行,遲早都要還的。
所以,我個人的立場,對待大的原則、歷史的問題,特別是人道的問題,必須以直報怨,以公義、以人道、以良知來批判那個怨,不能苟且含糊,不能做老好人(孔子是很討厭哪些老好人的)。若對待哪些雞毛蒜皮的事,即使以德報怨都無所謂啦。至於「大」與「小」的問題,就憑你自己因人、因事、因時而去衡量了。
(寫於201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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