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單親媽,資歷12年,因為一路走來很辛苦,對於經歷相仿的女性,總有同情或同理,T是後來認識的朋友,認識的時候他的孩子4歲,我的孩子3歲,都是男生。
T當時差不多跟老公已經分居了,她的先生是醫生,因為一路都是學霸,認真研究及工作時是旁若無人的狀態,T跟婆婆也處不好,就是帶著孩子租屋在大安區生活,因為喜好品味相當,相處也融洽,另外就是T因為非常愛讀書,所以能盡情暢談。
有一次聖誕節,我邀請了大概5對母子來家裡玩,我還幫所有人準備吃喝,每個小孩都有針對喜好精選的獨特禮物,然後T的小孩不滿意禮物,想跟我兒子交換,而且開始進行小孩間的遊說,希望能得逞,這時T居然沒有制止,反過來跟我談條件,說他是否可以補一點差額,彼此交換玩具,身為出資者及邀請者,當下有點傻眼,常識中的禮貌應該是鼓勵孩子去看看玩具的有趣點,而不是去想辦法奪得別人的禮物,況且這從頭到尾都是我的善意非義務。事後因為我兒子同意交換,所以落幕,但我卻印象非常深刻。
隔了幾年後,T跟她先生開始離婚談判,但她始終不願意跟先生面對面交談,即使在律師事務所也不肯,所以談了一個非常奇妙的離婚贍養費約定。離婚之後T有些舉止更奇怪了,除了潔癖非常嚴重外,她不願意搭乘公車客運,只搭乘捷運或高鐵,下雨天不願意外出,稍微不夠明亮高級的餐廳便放棄,所以T跟其子過著一種純都市人的生活,很長時間都不曾離開過台北半步。
T所談判的離婚協議,有一項小孩至5年級時,贍養費會大幅縮水,因前夫認為他應該要工作,前夫也在與T離婚1-2年立刻再娶,也生了2個孩子。T本來跟前夫約定,每週孩子去父親家過一夜,但因為T認為前夫不斷刁難金錢的支付,所以很長一段時間等於斷絕來往,孩子跟T就過著兩人生活。在他們贍養費變少之後,基於不會傷害自尊心的前提下,我會主動請客及減少他們開支的情況下,邀他們去玩,甚至是除夕請他們吃飯給孩子紅包,這種情況持續了好幾年。
T有一件事是我不能接受的,她會打孩子,而且是揍得蠻誇張那種,因為我自己不打孩子,所以我一直勸T不要繼續,但T個性敏感,她孩子屬於那種不拘小節的純男孩,衝突幾乎周周上演。
今年過年1/31,我請T母子吃完除夕午餐後,我們便各自過年,在寒假結束前幾天,2/6晚上T的孩子B來按門鈴,B說他被媽媽趕出家門,我後來核對兩方說法,2/5孩子B就被媽媽趕出門,中間還發生T拿碗砸B還有砸家裡的事,B拿著行李去找他爸,B順利找到他爸,但後媽叫他不要鬧脾氣回去尋媽,他就拎著行李在誠品信義店混了一夜,中間還在新光三越騎樓睡過,後來他拿了一本18禁的書,據說大概打算要偷(事後我曉以大義他保證日後不會犯),被抓到誠品通知媽媽領回,並原諒初犯,T把他領出來,B就立刻走了,到傍晚才來按我家門鈴,我收留了他,跟他聊了一下,詢問可以通知T嗎?B說希望不要,我說隔日2/7還是得通知,當晚我思考良久,決定幫忙通報家暴,並試著聯絡T的前夫。2/8我通知T,她立刻大翻臉講了很多難聽的話,我告知他可以再收留B一天,希望他們彼此冷靜,也建議不如考慮分開生活,勸她能就醫。2/9 T至捷運站接B。2/10 晚上B去敲了T的門,猜測應該是一言不合彼此動手了,T叫了警察,接著前夫先接小孩去安置,比較精彩的是2/11其實就開學了,他們面對彼此很容易衝突,開學就會大幅改善,但他們連2天的都過不了。
經此一役,我終於受不了T了。第一我認為他有嚴重躁鬱症,但他不願意就醫,永遠有一大堆藉口。第二他其實找個簡單工作也可以,但他總是說身體、潔癖、時間理由一堆。第三青春期的孩子會改變,怎麼可能用以前都很乖,玩電動才變壞這種爛理由,拒絕面對孩子的改變。第四長期在小孩面前責備前夫及前婆婆,等同斷絕未來孩子的資源,這麼無腦又陷害孩子的事情,他就是屢勸不聽。第五他不斷在臉書上寫孩子的事,間接塑造孩子的負面形象。身為一個母親,我覺得他處理的方式糟透了。所以決定疏遠T,我認為在浪費彼此時間,他大概10年後抱怨的事情也會是近乎相同。
4/23傍晚B來按我家門鈴,我告訴他可以收留他一晚,但請他隔日之後要回家,我沒有監護人同意,將涉及犯罪。4/24他離開後,4/25傍晚再度來按門鈴,他說半夜被T用膠台砸傷,等到捷運早班營運後又再外頭晃了一天,當天是週一我們其實很忙,除了線上上課,還要寫功課,我得打掃家裡,B當天拿著漫畫躺在我兒床上一臉愜意,但我卻非常心煩,因為整晚的行程完全被打亂,最後我直接打給B的父親,請他帶走B,才結束混亂的一天。
我對T跟B有同理也有同情,但既然已經打擾到我的生活,且看法差異太大,只能慢走不送。另外,覺得他們沒有基本的禮貌跟尊重,朋友踏過某一個界線就是情緒勒索了吧,我有義務承受?世間人真的很可悲,應驗先人說的:可憐之人,必有可惡之處。
(細節可能會增補,錯字尚未看,總之就是藉此提醒自己不要濫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