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去年的講座曾經有人問過我日本社區營造跟台灣社區營造有什麼差別,我當初說沒研究,不過某天讀書會分享到相關內容,我現在總算可以回答這題。
這個故事要從翻譯說起
日本的「まちづくり」可以拆成まち(城鎮、街道、街區)跟つくり(製造、建造、營造)兩個字來看,所以合起來也可以解讀為都市營造。
那我們再來看看日文wiki裡解釋的其中一段關於「まちづくり(台譯-社區營造)」所要解決的問題:
・老朽化的商家、民家、道路。
・高層建築妨礙日照權、龐大的交通量造成環境污染。
・身障者與高齡者的無障礙空間設置不足。
・治安防範對策不完整。
・企業統合造成的閒置空間。
・公園與醫院等設施的整備。
・藝術、遺跡、文化保護。
・居住地區、商業地區、工業地區、文化地區等區域規劃。
(下略)
從以上可以看出日本所謂社區營造(或是市鎮營造),是建設面跟硬體規劃面的東西佔比很重。在wiki裡的第一句就寫道是以城鎮的建築物發展為主。
而讀書會內又以日本行政機關等級(廣域自治體跟基礎自治體)來介紹不同階級負責的「社區營造」。在日本「社區營造」是一個很大的項目,是跟「衛生保健」、「社會福利」、「教育」、「環境」以及「治安防災」,並列為地方政府還有廣域政府的基礎工作大項目,而「社區營造」內容除了營建以外還包含了河川跟上下水道的整備管理。
那台灣的社區營造呢?
一樣wiki,但是罕見的同個名詞wiki上中文跟日文頁面解釋幾乎完全不一樣。
以下節錄第一段:社區總體營造首見於1994年。當時台灣的文建會主委申學庸向立法院提出施政報告時提出「社區總體營造」之名詞,該詞以「建立社區文化、凝聚社區共識、建構社區生命共同體的概念,來作為一類文化行政的新思維與政策」作為主要目標。主要目的是為了整合「人、文、地、景、產」五大社區發展面向,而產生出來的政策性名詞。
突然這個在日本看似建設佔了一大部分的名詞,為什麼到了台灣就變成發展居民共識,以文化為主的東西了呢?
可以注意到wiki最後一段寫「政策性名詞」,這裡我自己解讀成:雖然政策名字一樣,但是在台灣變成自己的政策以後,當然可以自己定義跟解讀。
台灣只截取了日本的一部分
在日本社區營造中也強調居民參與,也會用工作坊、活動等等的方式來形成共同體、社群,再一起討論公共事務,最後可以決定一些公共建設方針的目的(台灣要建設是不是都直接辦公聽會之類的?)。不過台灣講到政府包工程似乎不是這樣做的,所以台灣的社區營造之於日本,只學了一小部分而已。
昨天討論得到的一點消息
台灣推動的是文化部(文建會),如果想要推到建設什麼的話牴觸到各部會權限,所以就長出台灣自己的「社區營造」。當然要怎麼營造共同體達到居民自決是參考日本,不過因為文化部權限有限,當然也只能參考一部分,感覺跟日本比起來是比較不完整的。(我是憑讀書會裡的印象寫,歡迎高手補充)
我對這件事是沒什麼意見,不過對於每次在台灣說「社區營造」大家就會一副「喔~社區營造嘛」那個臉,我就很想說些什麼...但是好像也解釋不清,因為「まちづくり」就已經被翻譯成社區營造了,我還要怎麼解釋?
這其實也不是說當初翻譯的人翻得不好還怎樣....只能再拿之前某篇文章裡面我前編輯的話來解釋「翻譯是權力的展現」,我幫她補幾個字「政策名詞翻譯是權力的展現」,翻譯政策名詞這件事就很明顯是為了服務某些人而存在的。(
翻譯麻瓜第一次知道這件事)
至於那個前編輯現在已經在執政黨裡擔任要職了,相信她的意見很有參考價值,而這件事如果我還待在政策圈一天,就會一直遇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