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樣的文章讓我讀起來舒服,我就照著那樣子去寫作。
這是我現在給自己最大的寫作要求。
這個感想是來自於買電子書。我很常買電子書,電子書購買前,都會有一個「試讀」功能可以讓我們事先閱讀,儘管只能試讀一小段章節,但有些書,就是可以讓人看了幾行後,立刻心動買下;而有些書,則是看不到翻篇,就會想移除購物車。
我一邊觀察著自己的喜好,一邊總結了一個小小的心得就是,我喜歡容易閱讀的文字。什麼是容易閱讀的文字?就是可以一上手就讀,沒有複雜的語意,也沒有繞來繞去的邏輯,平易近人的用字,讓人信手拈來,不花力氣,沒有壓力。
沒有什麼文字會比「容易閱讀」給人更好的第一印象了。有了舒服的好印象,才會讓人想繼續讀下去,有了繼續下去的意願,後面的才華、創意那些才有可能進一步被發現。
當我是讀者時,姑且是這樣;那當我是筆者時,也希望自己尚且如此。
所以,什麼樣的文章讓我讀起來舒服,我就照著那樣子去寫作。
這是我現在給自己最大的寫作要求了。
下面這段文字是擷取我之前寫的文章
文字和文筆。現在看來,我的想法還是沒有改變。
用最樸實的文字,把精彩的故事說明白,就是最棒的閱讀體驗。有時候太華麗的形容,讓人在讀取文字上,花太多腦筋,反而使人分心。用通俗的文字敘述,讓故事自己去吸引人,是大腦最放鬆的閱讀狀態,也是我最喜歡的文章樣貌。
為了讓文章更精彩,有時作者會把太「一般」的詞彙,轉換成比較高級的同義字,這確實讓文章變得更有新意,出其不意的遇上一個驚喜的形容,讓閱讀更有有趣的感覺,但這種「驚喜」適當就好,如果太頻繁出現,滿滿的佔據整篇文章,就會讓人不耐煩起來。腦子一直處在被「suprise!」的狀態,久了也是會累的。
其實我理解這種求好心切的心情,有時候真的太想把故事說好了,就會不小心用力過猛,不小心寫出太「繞腦」的文章。但好逸惡勞是人的天性,既然把閱讀當做休閒了,自然就不會想在這件事情上花太多腦筋。所以與其用華麗的文筆,考驗讀者的理解力,不如用最平實的文字,輕輕訴說,讓故事順順的、緩緩的流進腦裡,也才更能打動心裡。
樸質比巧妙的言語更能打動人心─莎士比亞。
喔對,我也不喜歡圖文穿插的排版,我喜歡先專心、不被打斷的閱讀完文字,再去看圖片應證大腦的想像,所以我的圖片只放在最底下。
持續寫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