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是當時代的女性,肯定會被名為尚沙克·盧梭這號人物迷得神魂顛倒。
盧梭這個人,說到底他還滿自戀的,之所以認為身處於社會中的自己有尊嚴,是因為他知道自己有才華和想像力、本性善良,且他還夢想著要利用這些特質去造福人類。這位*布爾喬亞的少年,當時的你一定超級帥!
*布爾喬亞:音譯,意指中產階級。
當時代的日內瓦城市,可以說是個甚麼中心思想都包容的一個自由城邦,生長在如此自由國度的盧梭,也許有可能將日內瓦的一些社會結構變化當成養分,於43歲發表了驚人著作《論人與人之間的不平等之源起與基礎》,更於五年後寫下了《社會契約論》,盧梭對於政治的思考始終圍繞著「日內瓦模式」。年紀輕輕靠寫書成名,唉呦我怎麼沒在那時代認識你呢!
盧梭喜歡談戀愛,但是都處於曖昧不明的階段,他熱愛女性,甚至在他的著作當中,女性占有相當重要的地位,如《愛彌兒》的蘇菲、《新艾洛伊斯》的茱麗。盧梭這個人認為,女性同時具有感官上的荏弱與靈魂上的偉大,她們也拒絕排斥成為偽善所必備的種種偽裝。他把女性捧在手心上,寵愛程度到將之融入於自己的作品裡,某種意味著他也滿關心女性在當時的社會地位吧(我指的是可能!)
然後盧梭也可能對同性戀很感冒,那是因為他在某個階段(寄宿聖靈修道院期間)被一位名喚Abraham Ruben的同學總趁相處之時藉機靠近他,三番兩次地對他輕撫,做出「逾越行為」,還提議要跟盧梭同床共枕!這畫面對身為腐女子的我來說實在是太萌了,Abraham Ruben同學,幹的好! 可惜這位Abraham Ruben同學並沒有性侵成功(笑)盧梭表示:……
所以我說盧梭這個人,讓我跨越時空愛上你是不是你的陰謀你說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