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年代初,我曾經在廣東台山、新會和中山駐廠,替一家美國公司檢驗出口電風扇的品質。電風扇全部由美國公司設計,並且提供各種模具、圖紙和數據。然而質量問題一直是中國工廠的軟肋。由於管理不善,企業從上到下根本就無品牌概念。當時工作很辛苦,大部分時間都是在同質檢部門打交道,要求他們改善品質,可謂苦口婆心。
當工廠漸漸適應外國公司的品質要求之後,一個新問題出現了,那就是盜版。
有一日,在新會百貨公司的櫥窗看到一台和我平時檢驗的一模一樣的風扇。很明顯,新會的工廠在生產出口產品之餘,利用美國公司的模具和圖紙偷偷生產自己的風扇內銷。
當初美國公司和中國工廠簽約時,可是白紙黑字寫下「不許盜版不許侵權」的,可是在中國人眼中,所謂的合同只是「為我所用」,適用時就遵守,不適用時就是「廢紙一張」。
怎麼辦呢?我從商場買下一台,不動聲色地把它放在廠長的辦公桌上。
廠長的面色猶如藝術家的調色盤,一會兒青,一會兒紫,一會兒紅,一會兒藍,半晌才擠出一句話:「不好意思,我們會給貴公司一定的補償…」
我把情況跟美國方面作了匯報。公司迅速派人和工廠交涉,對數以萬計的內銷風扇課以15美分一台作為罰款。
九十年代的國營企業還算老實,說賠就賠,盜版數字也未必謊報,因為一切都是國家的,賺也好賠也好與己無關。不過從此以後,本人便成為他們的「眼中釘,肉中刺」。
如今的民營企業就不同了,對外資企業的知識產權想偷就偷,想盜就盜,如狼似虎,毫無誠信可言。而國營公司也有樣學樣,不遑多讓。
三十年過去了。時代在進步,民心卻日益敗壞。每當看到中美之間又爆發知識產權的糾紛時,腦海就會浮現當年那位廠長既似彩虹又似晚霞的臉色。
換了今天,若碰上同樣的事情,我想廠長一定面不改色,而且還會振振有詞:「貴公司吿吧,我們一定奉陪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