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的選舉和我們有關?

2022/10/31閱讀時間約 3 分鐘
全國律師聯合會的選舉
台北律師公會是全國最大律師公會,在這次的全國律師聯合會的選舉中,也按照慣例推出了參選的名單。但是,台北律師公會推出的參選的名單內有律師在台北律師公會擔任理事長的任期爆發了李姓會計侵占公款的刑事弊案,該參選的律師未曾公開說明和回應此事,還希望媒體不要在這個時間點報導北律事件,如此不能坦承佈公的態度,實在令人震驚和痛心。
有律師公開呼籲,要讓律師能夠期待律師公會,首先必須先勇敢對於台北律師公會的刑事侵占案表態。
民主制度下,參選人做的選擇,必須遭受選民輿論批判,參選人對於過去擔任理事長期間的弊案必須負責;即使是去年支持來自北律的台灣隊的律師朋友,現今對於北律侵占弊案的處理也無法認同。
對社會經驗有點認識的人,都猜測得出台北律師公會推出的參選人之所以冷處理、不回應的原因是希望藉由選民一時不察,爭取過去對於北律支持者的選票。很難說這個策略會不會成功,但是真正對於律師界有所期待的朋友,是不會這麼容易一時不察的。因為,「正義」、「正直」必須是法律人最基本的底限,也必須是律師代表人的底線。
本次參選的律師還有工會隊所推薦的的參選人,以及獨立參選人。這些幾乎都是支持改變律師執業環境的參選人,不會怯於指摘北律會計刑事侵占案,都是有勇氣、有擔當的候選人,可以說是不僅只是將目光放在選舉之上而己。這些工會隊推薦的的參選人和獨立參選人,都是有勇氣、有能力的候選人,也相信他們能夠捍衛廉能的價值,勇於和其他不正勢力劃清界線。
事實上,許多的律師朋友也是如此,即使是北律、非北律兩大團體的支持者,也不會對地方公會推出的候選人照單全收;對於支持第三勢力的朋友而言,更是如此。所以,已經有許多人表示無法繼續支持北律推出來的候選人。理由並非單純是因為加入團結隊的決定,而是北律在十年侵占弊案上了新聞卻如此處理下而仍加入北律團結隊的選擇。
當然,對於北律以外各地方公會的候選人,大多是令人敬佩的願意出來服務的律師,這些熱誠也會得到許多律師投下支持的選票。律師會費不應該被侵占,這個批判沒有錯;工會隊呼籲律師公會不能繼續向下沉淪,這個呼籲也是許多人共同的心聲。公會會計的犯罪行為,不是所謂的「一時不察」,更不是單一事件,連續十年的刑事侵占,更不只是個人的私德而己。
全律會是全國律師的團體,如果連在台北律師公會擔任理事長期間,荒謬到發生整個任期都被侵占會費,參選期間又不能具體回應對於這段連續十年的侵占迄今處理的意見,殊難想像後續如何有擔當起争取全國律師權益的代表人角色,參選是否真正是有企圖向司法界、各職業團體勇敢的為律師争取權益的決心。如果律師投票給怯於面對弊案的候選人是在「團結」、還是在讓律師公會「繼續沉淪」?
律師形象、地位不彰,不只是影響律師而己,律師執業環境的低落會連鎖反應後續人民對於參與司法程序的觀感,這會嚴重傷害司法、踐踏司法公信力!就有律師曾公開詢問,參選人對於律師會員詢問北律弊案的冷處理、不回應,請問這是什麼律師價值?
以往律師界的理事、監事的投票率都很低,有部份也就僅因認識就投票,或因為不認識就不投票,確實很可惜。有志於改善律師界、改革司法環境、改變過去制度弊端的律師應該會選賢與能,不因人廢言。在這次的選舉中,用自己的選票,作公會的主人;然後選擇出真正堅持價值、實踐公義的理事長、會員代表與理、監事,攜手翻轉律師公會。
le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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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讀法律,也讀會計,喜歡閱讀,也愛思考。有一些心得,發表在這裡,留下一些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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