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小說的人稱
這三種人稱我都寫過,個人覺得第二人稱最難,第三人稱最簡單。
但三種人稱都有不同的感覺,建議大家都嘗試看看。
第一人稱
可以自始至終都是主角一個人的觀點,也可切換多個角色,讓各個角色都用第一人稱說故事。
優點是讀者更容易投入,更能營造懸疑氛圍,也可藉由各角色的第一人稱觀點感受不同立場;缺點則是觀點較侷限,要小心不要寫出主角不知道的事情。
例子:
太宰治《人間失格》
湊佳苗《告白》
第二人稱
這個「你/妳」可以是訴說情感的對象,也可直接指涉讀者,使讀者覺得作者在跟對自己喊話(或催眠)
是所有人稱中最難寫的,建議先寫過第三人稱和第一人稱再嘗試。
例子:
蔣勳 《欲愛書》
葉真中顯《絕叫》
第三人稱
可能是「全知上帝視角」,像紀錄片或旁白一樣描述所有發生的事;或是「有限全知視角」,聚焦在主角身上,有時又帶到其他角色,介於主觀與客觀之間,保留懸疑空間。
是所有人稱中最好寫的,比較不容易錯亂,適合初學者或是想打安全牌的人。
例子:
天籟紙鳶《風流》
劉慈欣 《三體》
結語
無論第一、第二、第三人稱,都要以「讀者的感受」為優先,思考怎樣的人稱最能有效傳達感受。
另外,寫完記得校對,檢查是否出現人稱錯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