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總想過著幸福又快樂的人生,但又覺得「幸福」與「快樂」非常抽象,近期偶然發生的一件事,讓我體驗「幸福」這種感受,更有了具體的理解。
普通的晚餐,卻帶來強烈感受
起因是這樣的,傍晚時段爸爸回家,我在門口笑咪咪的看著他從車裡走向家門,他看到我感覺很開心的樣子就開玩笑的說:「你要請客喔?笑的那麼開心。」通常狀況下我會說:「才不要呢~」,但那時答應了。
答應後才想到,不久前跟媽媽聊到晚餐還沒煮,所以如果要出門吃飯是可行的,就覺得一切很剛好。
一群人到了餐廳,大家講著屁話、聊著無所謂的天,很愜意、很自在、很開心,沒有特別的理由、沒有吃的特別豪華,僅僅只是關係融洽的家人們聚在一起,簡單聊天、開開彼此玩笑,每個人全心享受當下的氛圍。
回家路上才我強烈意識到:
幸福,不需要波濤洶湧的感受、不用極度的快樂情緒、不必完成什麼目標,只是順順的發自內心的享受當下,簡單地笑著,不用任何理由,就可以很幸福。
不需要達到什麼目的才有資格快樂,我心心念念想要的幸福,出乎意料的非常平凡呀。
「發現」幸福
一份研究(註)將幸福感分為兩類,一是短暫生活時刻的感受(Experienced wellbeing, 經歷性幸福),一種是對生活整體的評價 (Evaluative wellbeing, 評估性幸福),將模糊的幸福感受,區分的易於理解且相對容易感知,而上述我的經驗,顯然是第一種類的幸福感。
我很開心自己能細細體會到經歷性幸福的滋味,也能辨認到自己正在經歷其中,因為我想以前一定也有過許多類似的時刻,但那時的我沒能意識到,還以為需要有華麗的慶祝、盛大的成功、熱鬧的場面才稱得上是幸福,誤以為自己並不幸福、還需要「用力追求」幸福,但是越自然的感受越無法刻意呀。
幸福,談的是一種感受,一種可以由你自由決定的主觀感受,而這一切從「發現」開始。
生活中,哪些時刻讓你感到幸福呢?
註:原始連結不見了,找到再補上!
(寫於 202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