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幫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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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不定,我真的深愛著他,只是理智抑制我這麼思考;
也說不定他將永遠只歸某個女人所有,
因為不捨,我幻美了和他的情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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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天化日的雨日午後在新崛江被搶走包包的時候,真的吃了一驚,根本來不及大喊,騎機車的男子已經在街角消逝。

「是什麼樣的機車?」
「黑色的。」
「什麼廠牌?」
「不知道。」
「有看到車牌嗎?」
「沒看到。」

派出所的警員一臉無奈的表情,甚至認為填寫報案單浪費時間,因為根本無從追蹤,頂多調閱監視器。

這種案件,搶犯都戴全罩式安全帽,機車可能是贓車,是否是少年男生或中年男人都難以確認。若是慣犯,累積相似搶案,或許還有追查鬥志、展現業績,但那段時間新崛江並無這類型連續搶案。

特別是,包包既不是名牌包,裡面也無貴重物品,除了公寓鑰匙,皮夾頂多只有兩三千元台幣,甚至沒有放身分證、健保卡,只有一張匯豐信用卡、一張好市多會員卡和一張文雄眼鏡會員卡。

「為什麼妳的皮夾沒有身分證和健保卡?」警察不知怎麼好奇起來。
「不需要用的卡片,我都沒帶。」我說。
「一般人都會帶身分證的,萬一遇到意外有健保卡會比較方便……」
「我只是出門看電影,並不會用到。」
「……好吧,那麼包包還有什麼?」
「有一本詩集。」
「詩集?」
「夏宇的《備忘錄》,第一版。」
「什麼?下雨天?《備忘錄》?」
「不是啦,那本詩集叫作《備忘錄》,作者叫作夏宇。第一版,很難買到了。」
「……還有呢?」
「還有一副太陽眼鏡。」
「很貴嗎?」
「兩千元左右。」
「下雨天為什麼要帶太陽眼鏡?」
「本來就放在包包裡的……」

唔,我開始覺得警察很無厘頭,可能根本不想處理吧,我努力勉強自己振作精神,雖知道這種搶案,大概會無疾而終,因為對一般人來說,損失太低,可是突然被搶走包包這種事,不是應該先報案嗎?我只是做了一般市民該做的事,怎麼突然有種被污辱的感受,不舒服。

離開派出所,已近黃昏,街燈都亮了起來,暑夏毛毛細雨仍悶頭下著,下在冒汗的背頸,雨汗淋漓,街頭猶如蒸籠般瀰漫熱氣,那是七年前的事了。

會突然想起這件塵封多年的往事,是坐在英迪格酒店頂樓酒吧Pier No.1的吸菸區,樓底正好是新崛江商圈。

新崛江在一九八○、九○年代曾是高雄最夯的商圈,就在老牌子的大統百貨旁,有電影院、夜市和許多販賣舶來品的時髦小店,直到一九九五年大統百貨燒毀了,廢棄了十多年,連帶整個繁華商圈逐漸沒落,直至二○一○重新開張,才開始有起色。

這家新酒店是二○一七年正式營業,頂樓的露天沙發酒吧Pier No.1,視野遼闊,可眺望城市夜景,遠方燈火滿格的高樓是八五大樓,一旁七彩霓虹螢幕變換不斷的則是大立精品百貨,酒店對面就是中央公園和捷運站,地理位置良好,頂樓露天沙發酒吧在高雄並不多見,因此一開幕就成為新寵,經常不到八點就一位難求。

今晚運氣挺好,人並不多。可能因為傍晚下了一場大雨,畢竟是露天的,加上並非週末假期。雨後徐涼,抽一根菸,許多往事浮上心頭。

會想起七年前包包被搶這件事,並非和地緣有關而已,和今晚遲到的女人,也有所關聯。

遲到的女人叫麗艷,名字像大姐頭,本人卻是偏執小女人。老實說,我倆不是同路人,也說不上交情,只因為我是程銘最好的女性朋友,而程銘是她老公。

程銘相貌一般,卻擁有模特兒高挑結實體型,穿著打扮極有品味,也很捨得花錢投資外型,他每年上健身房的次數是我的幾倍、古龍水比我的香水還多,加上一張嘴特別能說,女人緣自然好,投懷送抱的女性屢見不鮮。

麗艷在婚前婚後,幾乎耗盡全身力氣來防衛程銘和女人們關係的各種可能性。

有用嗎?很難吧,程銘不是一個會對女人忠貞的男人,他欣賞女人,就像喜歡品味各國菜色,他的前女友,我沒見過八個,至少有五個,各種年齡層,擁有各式風韻。

他會和麗艷定下來,曾經跌破我的眼鏡,麗艷這樣保守型的小家碧玉,向來不是他的菜,程銘是很怕惹麻煩的男人,即使花心,選擇女人一直很有個人規範,凡處女、乖乖牌、涉世未深的女人,避之唯恐不及。

後來,才發現讓程銘定下來心的東西叫作事業。

程銘原本是台北某個法國創意料理小餐廳的廚師,某年因緣際會被聘請到杜拜五星飯店當主廚,認識了艷麗一家人,然後發現岳父在兩岸擁有幾家五星大飯店,即刻麻雀變鳳凰,從岳父在上海重金打造的法國餐廳擔任主廚之後,一躍成了媒體口中的型男名廚,甚至還出了兩三本華麗的美食書。

程銘真的成名了。

對於程銘的花心和追求事業的企圖心,我不置可否,特別是一個台南出生、私立大學畢業、毫無背景的小孩,能有這番成就,絕對有鐵打的鬥志。見識過一些努力爬上頂端的人,他們都具備某種冷血和強悍意志力,程銘也不例外,他有一套奇特的感情危機處理模式,與其說高明,也可以說是無賴。

每當他出軌又無法掌控情勢時,他很少像一般人採取誓死不認的招術,他愛說「女人的第六感不可小覷」,乾脆主動攤牌,直接將小三以女性朋友的姿態介紹給正式女友,他相信女人們就會卸戒心房,作出選擇。

我說:「你太低估女人的戰鬥力了吧?!」
他說:「並沒有,正因為女人第六感靈驗得可怕,我不能讓她們在心底累積憤怒與嫉妒的能量,惟有攻其不備,我才能置之險處之外。」
我說:「不怕女人聯手抗敵?」
他大笑:「她們這類聰明獨立的女人不會做那種浪費時間的事,頂多一起退出。」
「不心疼嗎?兩頭落空?」
「妳應該最了解女人啊,有競爭壓力時,女人最習慣私下摩拳擦掌,反而對我更好,就算一時逞強說分手,總有一個還是會回頭。」
「好狡猾的男人!」
「妳啊,不正是喜歡我的狡猾嗎?」他揶揄地笑著。

是的,正因為我也是個怕麻煩的女人,曾遇過幾個歇斯底里、吹毛求疵的男友,以真愛為名的失序行為,他們屢次毀了我的生活與工作,已讓我深獲教訓,開始懼怕情愛關係中不理性的嫉妒與占有慾,即使少女時帶我曾經很享受這種瘋狂的被愛與被在乎,越年長越覺寸步驚險。

反而,狡猾的男人因為會優先保護自己的城堡,便不輕易產生莽撞行動,這使我更能肆意享受彼此的關係、嘗試性愛的歡餘空間,程銘無疑是最契合的對象。

只是我和程銘又極度不同,我既不是一株可以獨守空閨的金線菊,也沒有劈腿功力,一有男友,程銘就只能在朋友位置納涼;再度單身,程銘才會被擺放在炮友座位。

當然,我也演過幾場幫兇戲碼,程銘的感情事故並非每次都能那麼順遂,有的女友和小三爭鬥得很厲害時,我就是救火員,必須假裝成寬容理性的「原配女友」,兩個女人在驚愕之時立刻降格為小三和小四,再怎麼樣和原配相爭,多少有些良心不安。

說來奇怪,我演不好自己的愛情故事,在別人的劇情裡,這種戲我卻特別有天賦,打退堂鼓的小三、小四都沒給程銘惹出什麼大事,有的小三小四甚至很喜歡我,遇上新的愛情困擾會把我當成張老師,而我得到的獎勵是幾頓免費的昂貴法式餐酒。

一直到程銘結了婚,擁有明正言順的原配,我以為我該從幫兇座位退休了,沒想到我收到了另一份劇本。就像程銘說的:「正因為女人第六感靈驗得可怕。」這次,我竟然要扮演小三。

那是某年夏末的事,我還住在上海,做著有一搭沒一搭的公關工作,年底因為前老闆到高雄做起飯店經理,力邀我加入團隊,我也受夠了魔都高消費的生活壓力和不斷漲價的房租,決定搬回老家。

一晚在永嘉路的Barber Shop小酒館,當程銘問我要不要見麗艷,我懷疑他的腦袋是不是壞了,結婚可不是戀愛,合則聚、不合則散,婚姻是有契約的,他的事業可能毀為一旦。我正憂慮著麗艷發現我和程銘的關係,沒想到事故人選是毛毛,我啞然失笑。

毛毛是我二十四歲同期出道的模特兒,我們身高體型差不多,但她五官精緻、腿線比我漂亮,是一個又善良又脆弱得一蹋糊塗的嘉義女孩,本來有大好前途,卻交了一個毒蟲男友,男友入獄後,她跟著上了報,自此一蹶不振。

四月,程銘在上海浦東車展和擔任車展女郎的毛毛偶遇,程銘認識一些台北和北京媒體圈的朋友,心想幫她一把,兩人聊著聊著聊上了床,親密了兩個月,麗艷發現有異,執意一定要見第三者,毛毛的性格演不來這角色,肯定崩潰、什麼都坦白,極可能刺激麗艷,導致不可收拾。

程銘想來想去,認為我是最適合的飾演人選。

「怎麼會是毛毛?你近年換口味了?更年期到了嗎?」我說。
「說不定。」程銘沒有反駁,也沒有表情。
「妳老婆如果請徵信社拍到照片了呢?」我正經起來。
「她不是這種人,我知道若不解決,她會繼續猜疑我所有的女性朋友……」
「她是你合法老婆,不像你以前那些女朋友,難道你不怕……」
「……這是我唯一想到的方法。」
「唉,一定得是我嗎?」
「我只信任妳。」

我和程銘喝盡兩杯威士忌,陷入僵局,我說再考慮。

一回到家,毛毛就打了微信電話,一把眼淚一把鼻涕,說她走投無路,好不容易因為程銘牽線,台北有家經紀公司願意和她簽約。她發誓她沒吸毒,不但和前男友分了,也和程銘協議分手,最煽情的是,毛毛要我看在她女兒份上幫助她,我從來沒聽說她有女兒。毛毛傳來一張照片,一個五歲左右、明眸大眼的小女生,基因真無法騙人,和毛毛一個模子。

「我尊重妳的決定。」

隔天我走在梧桐樹葉開始轉黃的烏魯木齊中路,正嗑著一個熱騰騰的茴香牛肉包子準備去開會,接到程銘電話,從未見過他這麼著急。他表示我若同意這個劇本,可以承認互相萌發情意,只是要避開討論性關係。

這劇本,究竟是純愛電影?還是八點檔芭樂劇?我有點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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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清楚程銘在愛情裡的冷血,也懂得他習慣吃軟不吃硬,他這輩子除了他老媽以外,究竟有沒有真正愛過一個女人?

我無從判斷,他最愛的人應該是自己,但是他對朋友在金錢或生活的協助卻絕不手軟,使他建立良好人派,他常說「錢可以解決的事都是小事」,這大概也是他能和每個女人好聚好散的原因。

如同七年前,我因為一個無理取鬧的人渣和經紀公司解約返回高雄老家,第三天就在新崛江被搶了皮包,程銘立刻匯了十萬元給我,雖然我只損失三千元,程銘說:「留著吧,妳回高雄要找房子找工作,總需要錢,和父母住多不方便啊。」我說:「謝謝。」他又補了一句讓我清醒的話:「再說嘛,我去找妳也不方便,嘻嘻。」

過了兩個月,我安頓好,程銘來高雄找我,帶了一本二手的夏宇詩集《備忘錄》給我,藍色表皮雖然也點破損,内頁倒是乾乾淨淨。

程銘總是這樣,他可以幾年不管妳生死,突如其來的補給,就是關鍵字,當感動的眼淚還沒流到下巴,他瞬間把自己和人的距離抽得老遠,像電梯裡的生人微笑頷首。

我想,他是在乎麗艷的吧,畢竟是妻子,是他事業重要的樑柱;他唯一能誠實流露出真情意的是做菜,看他做菜是一種視覺的美好享受,刀工細膩、煎炒煮炸的動作如行雲流水,做法式料理比中式料理更能顯現他落落大方的優雅姿態。即使是他不擅長的台灣小吃,他還是動作漂亮為我做出一份我戀戀不忘的大腸麵線,在我蝸居的上海公寓,那時我剛搬到上海三個月。

麗艷約我在外灘茂悅大酒店三十二樓的VUE Bar靠窗沙發座,一個可完整眺望黃浦江美麗夜景的最好位置,完全展現出正宮力道,沙發座低消據說是一千五百元人民幣,我也不是什麼土包子姑娘,立刻揀出衣櫃最名貴又最低調的衣服,對,低調是重要的,才顯氣勢。

麗艷提早到了,這是我初次見到她。

她眼光既溫柔又銳利,樣子比想像中樸實,不美艷但秀秀氣氣,身上是一套當季香奈兒優雅套裝和同色高跟鞋,梳理得很整齊的過肩捲髮,戴著粉色珍珠耳環和珍珠項鍊,如同報紙上政治家的老婆一款,我自認低調的服裝和她相比,還是彰顯了點。

問候過後,她客氣又溫婉地提了程銘與她的相戀過程,包括在峇里島結婚的細節,一直稱讚程銘的細心安排和對好朋友的熱心熱情,有炫耀的成分,又完全不提疑惑,就像把我當成程銘最要好的女性朋友對待,甚至拿出一袋見面禮,是兩罐高雄橋頭的黃金鵝油酥、三盒旗山香蕉蛋捲。

不,這女人絕對沒那麼單純,禮物全是高雄特產……當然,也可能是程銘的提示,我微笑收下,心中卻忐忑地不安,這場景和昔日截然不同。

那夜,我們什麼敏感話題都沒說,麗艷還幫我叫了車,送我回吳興路小窩。

隔天睡醒,我打電話告訴程銘,他捉摸不定麗艷的心思,開起玩笑:「搞不好她喜上妳了,我以前女友不是常常都喜歡妳比我還多?」程銘要我別緊張,仍提醒我謹慎,三天後,他們會回台北。

陽光透過玻璃窗、亮晃晃地在週末中午喚醒我,咪咪跑到我身邊亂竄,爬上矮桌舔著香蕉蛋捲盒理的碎片,隨牠吧,秋天我要搬回台灣了,一個好友願意收留牠,雖很不捨,可是一搬回台灣又得找房子,不確定自己狀態,還要花時間檢疫通關,我暫時沒力氣。

這時,手機響起,艷麗約我在租處附近的徐家匯公園的衡悅軒,啊,他們不是要回台北了?戲還要繼續演嗎?

綠蔭交織掩映、環境優雅的戶外座位,我們點了西杏炸蝦捲、飄香榴槤酥、魚翅鳳眼餃、清酒鵝肝和兩盅菊花茶,天陰陰的,風很涼。

麗艷不怎麼動刀叉,我卻餓了,無事不登三寶殿,她必然有話要說,我決定先吃個飽,衡悅軒是少數令我讚賞的粵式餐館,點心尤其做得精緻。沒料到麗艷的要求是去參觀我的小窩,我猶豫半晌,還是同意了。

那是一個約十四坪長型開間(套房),一衛一廚和一個露台打通的小書房,房東原來是要租給外國人,因此全是中國風情的仿古木製家俱,包含桌椅、衣櫥、床頭櫃,一個三面牆架的中式老床以及仿古水晶燈。我把長型屋子切成兩個區塊,在電視機前的木頭長椅鋪上一整塊棗紅色鋪著電熱毯的波西米亞大地毯,擺上幾個雲南刺繡的彩色抱枕和一個小茶几;仿古木床鋪的是棗紅色床單,床櫃有一盞拼花紅色壓克力垂墜的檯燈,連電話都是仿古造型,小書櫃的流行雜誌擠得溢出來,有疊在地毯、有的堆在床頭櫃。

麗艷看著小居,彷彿看到新鮮玩意,這裡坐坐、那裡摸摸,最後躺在床上。

「很小的地方,一個人住還行。」我說。
「好有情調啊,紅紅艷艷,我也想住這樣的地方。」麗艷讚嘆。
「妳的房子應該比這裡大得多、比這裡好得多……」我笑出聲。
「不一樣的,有些男人就喜歡擠在狹窄的床上,多麼羅曼蒂克……」

我本來笑著,即刻禁口,艷麗從床上爬起來,走到露台,開了窗。

「好棒的視野,可以看到淮海路呢,梧桐樹真美!」麗艷繼續說:「冬天很冷吧?!沒有地暖……」
「很冷,所以我買了一台煤油暖氣機。」

葉片式的煤油暖氣機就擱在露台的地板。

「這麼冷,和男人偷情、緊緊擁抱在一起,多幸福呢!」

這齣戲,我突然不想玩了。

我說:「妳想知道什麼?」
麗艷:「我想知道程銘走過的地方。」

我有點不舒服,幾乎想和盤托出,不對,我現在扮演的角色是毛毛,不是我自己。

我說:「妳是不是誤會了?」
「不知道呀,我只知道……妳不是她。」

麗艷垂坐在木頭地板上,看著天花板的水晶燈,眼眶泛出淚光。
  
妳不是她?什麼意思?我嚇得不知所措。

麗艷離開後,我打電話給程銘,轉述了突發的劇情,程銘在電話那頭沉吟許久,我跟著停頓許久,最後,我們只說台灣見。

經過了秋紅、冬雪、春綠,夏日來臨,炙熱藍空下的我回高雄已經九個月了。
  
高雄不是四季分明的地方,我鎮日穿著T恤、牛仔短褲和夾腳拖,冬天頂多加上一件薄外套。

大哥大嫂去年生了孩子,我的和式臥房早變成小孩的玩具窩,就在附近租了一個兩居室的小公寓。

前老闆的飯店大計畫,進行得不是很順遂,因為陸客少了,他便轉向搞起老屋新造,做一些所謂文創事業,比如賣咖啡、麵包、蛋糕、精油肥皂或多肉植物,對我而言,這比飯店生意有趣多了,錢不多,生活還算充實。

這段期間,毛毛帶著女兒閃嫁一個比她大二十五歲的廈門富商,婚禮我沒去,託人帶了紅包;程銘和麗艷依舊夫唱婦隨,經常兩岸往返,程銘偶爾回台南老家探望母親,會偷溜到我家過夜。

麗艷則和我維持某種友好的神交,她的微信和FB曬滿和程銘的恩愛照,也不吝惜在我的微信、FB貼的照片按讚,更不忘在節日傳訊息祝我快樂,從中秋節、萬聖節、耶誕節、新年、農曆年、情人節一直到端午節,一個都沒漏過,我也禮貌性回應。

前天,她突如其來給我電話,說想和我喝一杯,也無不可,上海接受過她的招待,在高雄拒絕她,未免小家子氣。

麗艷足足遲到半小時,一來就道歉。

她這次穿著Burberry的酒紅色格紋襯衫搭配白色九分褲和裸色高跟鞋,看起來休閒俐落多了,也清瘦不少,仍保持帶禮物習慣,那是一盒包裝華美的普洱茶茶餅和兩包雲南咖啡豆。

麗艷首先解釋,因為婆婆昨天扭傷了腳,她去台南探望老人家耽擱了點時間,搭台鐵過來;年初父親投資了雲南茶園,這幾個月和程銘跑了好幾趟。

「不知道合不合妳的口味,不喜歡可以送人。」
「謝謝,總是讓妳破費。」

我客氣地,心想吃人嘴軟,真不喜歡這些禮物啊,還是露出表裡不一的笑容。

麗艷點了服務生推薦的特調雞尾酒:微笑愛河,基酒是香草伏特加;我點了玉竹,基酒是墨西哥梅斯卡爾酒,某種龍舌蘭。沒喝過的調酒,兩個人都當作嚐鮮。

究竟許久沒見了,我也沒有幫兇任務在身,我們之間的氣氛顯得和緩。

「有男朋友嗎?」麗艷突如其來一句,我愣了一下。
「有追求者,沒有男友。」我坦率回答。
「我有個客戶王先生在高雄,四十八歲,做營造業,人品還不錯,離婚三年,沒有小孩,上面有個哥哥,家境還算單純。」
 
「怎麼突然想幫我作媒?」我噗嗤笑出來。
「妳不想結婚嗎?」
「也不是,只是有點意外。」
「我這個客戶,燒得一手好菜哦,他在鹽埕區有個義式餐酒館,我想你們都在高雄,都單身,認識一下也不錯。」

好像來真的,甚至特別強調男人會做菜,我微笑不語。

「我上週在廈門和毛毛吃了一個飯,她還問起妳,有空可以去走一走,廈門是個很舒服的地方,毛毛的媽媽也去了幾趟,說講閩南語也會通。」麗艷若無其事提起毛毛。
  
難道毛毛的老公是麗艷牽線?我陡然一顫。
  
「她老公是個好人,我們兩家認識十多年了,對了,毛毛懷孕了。」
  
麗艷從手機相簿翻出她和毛毛的合照,兩個女人在一個精緻的茶館喝茶,毛毛微笑的臉圓了,身型比以往豐腴。
  
我強忍內心的驚訝與錯愕,沒想到一山比一山高,程銘啊,你解決感情危機的伎倆,徹底被老婆看穿,我也淪為一個不入流幫兇。

「想看王先生的照片嗎?我記得有幾張,只是拍得不好,你們都在高雄,見面很方便的。」麗艷翻動手機相片。  
「不用了。」我果斷回絕。
「為什麼?」麗艷說:「你真的那麼喜歡他嗎?」
「妳說誰?」我感覺自己的嘴唇都快發抖。
「程銘。」

我瞬間想過千百個答案,決定棄械投降。

「是,喜歡。」
「可是,他是我的。」

麗艷雙眼直視著我,語氣不帶感情。

這仗該打或不打呢?怎麼會如此荒謬,我該繼續演小三的角色嗎?演別人很容易,做自己竟如此尷尬。

最後,我笑了:「我知道,他是妳的。」

麗艷眼神閃爍著疑惑,不放棄追問答案。

「我剛剛說,不用了,意思是不用看照片,我和王先生都在高雄,可以約碰面,也可以約去他的義式餐酒館吃飯。」

麗艷即刻眉開眼笑:「真的不看照片嗎?」

「總是要見的,妳說照片拍得不好,又何必破壞第一印象。」我完善地為自己的角色編寫了臨時台詞,心想今晚這場令人厭惡的酒局,應可畫下漂亮句點。

我說:「多交點朋友總是好的。」

這句話,以前我常對程銘的女友們說,沒料過有一天會這樣對他老婆說。

「多交點朋友總是好的。」

麗艷笑吟吟附和我的話,也說了一遍。

她肯定不會相信這計策如此輕易得逞,必有後續安排,我只求今晚安然脫身。

我們告別時,夜空飄起細雨,艷麗原想送我一程,我指了指捷運,我說我搭捷運回去。她說約好王先生,再打電話給我,我揮了揮手,目送她上計程車。

雨越下越大,深夜街上的霓虹燈都朦朧起來,我忽然感覺全身筋疲力盡,盯著捷運的樓梯,頭暈眼眩,無止盡往下延展的階梯彷彿深不可測,直抵黑洞,我想起十年前一段畫面。

那一年,我和毛毛在模特兒行業出道兩年,來自中南部的我們感情極好,除了事業相互砥礪,也正值青春愛玩的年紀,總和一夥人廝混東區夜店。

某個夜晚在一個二樓的酒吧,程銘來了,他是朋友的好友,大家說他若長得帥一點,這等身型肯定是一線男模,他只是微笑,說做菜比較有成就感,那時候他是某大飯店的二廚。和同行的浮誇的男性友人,他顯得穩重大器,我特別留意了幾眼,他不露聲色只是笑著舉杯敬酒。

兩瓶酒喝盡,大家或多或少有了醉意,仍有人吵著要開第三瓶酒,毛毛忽然說:「哎呀,程銘背走妳的包包了。」

我一看包包真的不見了,程銘的背影正從門口離去,我追了上去,他剛走下樓梯,肩上果然背著我的包包。

我心想,這麼穩重的人竟會做這麼幼稚的事。

「喂!你幹嘛帶走我的包包?!」

我才說完,腳步踉蹌差點摔下樓梯,程銘轉身過來扶住我,看著我,吻了我,我一呆,他又繼續往一樓走,我跟了下去。

一到騎樓,程銘摟住了我、在我耳邊輕聲說:「如果不這麼做,我就無法跟妳獨處。」而我不知是喝醉了還是嚇傻了,竟然在騎樓和他熱烈地擁吻了起來,夜空大雨劈哩啪哩啦打在屋簷,一輛計程車疾駛而過濺起大片水花。

許多年過去,我和程銘再怎麼交歡纏綿,奇妙地,再不曾像那個吻一樣令我心顫,這件事,我一直故意在記憶裡忽略。

說不定,我真的深愛著他,只是理智抑制我這麼思考;也說不定他將永遠只歸某個女人所有,因為不捨,我幻美了和他的情愫。

當雷聲轟作響,我已經聽不見心底的聲音。


#蒐錄在《我在這裡想你——高雄愛情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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