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過這篇文章,我想讓你知道的是:
跑酷的意義和哲學不是 比賽 (Competition) 所能涵蓋的,而且比賽的存在會促使參與者面臨相當高的風險,也脫離了當初跑酷哲學中非競技精神的理念。大多數跑酷人雖然從事跑酷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卻無法在反思層次上有所突破,只認為它只是一項跑跳攀爬撐的 運動 (Sport)。
這次我想站在比賽的對立面來說明為什麼自己不支持跑酷比賽。
更精確來說,是反對透過比賽來認識跑酷,我的立場很簡單:「在全民都知道跑酷的理念和精神之前,我都不會支持透過比賽來認識跑酷。」
這次由中華民國跑酷協會主辦,Fun Action 團隊協辦的 2022 年全國跑酷大賽,在國立宜蘭大學的學生活動中心進行。當天我搭著清晨六點多的臺鐵到達宜蘭火車站,再從火車站步行到大學裡面。
通常只要是跟跑酷有關的活動,大多都會去擔任內部的工作人員;但這次我選擇作為一位旁觀者,去探望整個比賽的進行。這次來看比賽,主要是想知道其他人參賽的動機是什麼。我試著抽離自己的知識、背景和立場,嘗試作為一位客觀的存在去觀察、感受整個比賽帶給人的感覺。
跑酷比賽在比什麼?
國外相關的跑酷比賽通常會有以下 3 種賽制:
- Skill:主辦方指定路線及動作,以動作完成度、效率性、俐落性做評比。
- Speed:在指定路線上競速,誰的速度快就獲勝。
- Style:以創意度、困難度、執行度、流暢度作為評比標準。
這次主辦方採用的賽制規則和國外的方式不同,將比賽分成挑戰賽和風格賽。
- 挑戰賽會設計挑戰路線,並要求在路線上執行特定動作。綜合失誤扣分及路線完成時間作為總分依據。
- 風格賽會以創意度、困難度、執行度、流暢度等面向進行評分。
據主辦單位的說法,挑戰賽想找出適合從事教練教學領域的人,風格賽則是想找出有潛力從事藝術表演領域的人。
選手們的參賽動機
雖然沒辦法全部都詢問,但我隨機找了一些參賽相關人員進行詢問,分別涵蓋了兒童、兒童家長和成人選手。
針對兒童組的參賽者,我會詢問像是「你為什麼會來參賽?」、「你喜不喜歡參加這場比賽?」、「沒有得名,你會不會覺得難過?」
兒童組的參賽者的回答大多是:「教練鼓勵參賽」、「好玩」、「有成就感」、「不會難過沒有得名」、「明年還會來參加」。
針對兒童的家長,我會好奇為什麼會想讓小孩參與比賽。兒童家長的回答是:「讓小孩有一個具體的目標去練習,想讓他們從室內移動到戶外。」(後來發現,那個家長基本上體驗過大台北圈所有跟跑酷有關的場館課程,之前也曾經上過我帶的跑酷課)
針對挑戰賽和風格賽的參賽者,我則是詢問他們參賽的動機。他們大多表示:「只是來玩的」、「並不太在意名次」。僅有 1 位對於自己的期待較高、競爭意識較強,參賽目標是同時取得挑戰賽和風格賽的冠軍。
就我當天隨機問下來的結果來看,相關人員的參賽心態都很正面。每個參賽者在場上表現時,主持人、觀眾和與其競爭的參賽選手也跟著加油打氣,整體的比賽氣氛是正向且健康的。只是作為一種競技導向的比賽,尤其是跑酷,它並不像籃球、足球、網球這些常見的項目,比賽的背後有很多需要大家警覺和反思的地方。
從這裡開始,我想要跟大家說明為什麼我並不支持跑酷比賽。但是在這之前,需要向大家簡介關於跑酷的故事。
最初作為 Culture 的跑酷
有些人主張,「跑酷有身體鍛鍊、有動作技術、有系統、有制度、也有比賽,它哪裡不是運動 (Sport)?」
但關於動作技術、系統、制度和比賽,這些都是在後期才陸續出現的。
在 1990 年末至 2000 年初,這段時間是跑酷從發源地法國向世界各地傳播的時期,那時候還是一個在別人眼裡看起來一群人在戶外攀爬跑跳的「活動」,甚至還不能說是「運動」。就連最早把跑酷認列為正式運動的英國,也是在 2017 年才正式將跑酷認列為一項運動的存在。
跑酷是一種藉由 攀、爬、跑、跳、撐 等動作與環境互動的活動,這些互動具有「環境的理解」、「身心的試探」、「移動的選擇」等特徵。
一開始跑酷是以一種「free play」的型態出現,也就是沒有既定規則的遊玩。早期的跑酷並沒有那麼多酷炫和華麗的動作元素,都是最簡單的攀爬跑跳撐,後來的訓練者在跑酷裡加入了個人想法和風格後逐漸演變成現在的樣子。
跑酷源自於沒有規則的環境遊玩。圖為比賽現場的小朋友自主決定規則後,猜拳進行跑跳遊玩的畫面。
被認為是跑酷哲學的始祖 Georges Hébert,他提倡的「利他主義」影響了世界上最早練習跑酷的一群人,雖然後來因為追求不同的理念價值而各自發展,但不論 David Belle、Sebastien Foucan,或是其他 7 位 Yamakasi 的成員,都保留了「一起開始、一起結束」、「Be Strong, be useful」等精神。這些精神都體現在跑酷以「交流為主」的訓練型態,也就是現在跑酷圈內耳熟能詳的交流和團練。
而跑酷這項起源於法國的 「文化」(Culture) 後來分別以 「藝術」(Art) 和 「運動」(Sport) 這 2 種路線發展,這 2 種發展方向都有其優勢和劣勢。以運動路線來說,跑酷進入英國後在不到 10 年的時間就以 Sport 的概念迅速壯大和發展。
也因為跑酷作為一項參與人口迅速增加的項目,它的後續發展已經遠超出這群跑酷創始人所能掌握的地步,所以 Yamakasi 的成員在後來也聲明自己在從事和推廣的項目為 Art Du Déplacement,與 Parkour / Freerunning 正式劃清界線。
總而言之,在那個還沒有明確劃分動作技術、系統、制度,甚至還沒有比賽的時期,跑酷主要是作為一種文化來推動,在這裡簡稱「跑酷文化」(Culture)。對比於現在大家常看到的「跑酷運動」(Sport),其實是後來才發展出來的。
也因為大家是在不同時期從事跑酷,看到的跑酷和切入點也不一樣,我們看到的跑酷其實是不一樣的東西。
從 跑酷文化 (Culture) 演變到 跑酷運動 (Sport)
台灣的跑酷發展
台灣最早的一群人從戶外訓練,到現在可以作為職業以此維生。
台灣大約是 2006 年在嘉義有零星的玩家開始訓練。從跑酷論壇時期過渡到臉書社群平台成立的這段期間,陸續有新的玩家出現。我是在 2013 年開始從事跑酷的,整體看下來是偏早期的訓練者。從早期持續訓練到現在的訓練者,現在大多都成為教練或是從業人員。
對於新群體而言,現在的跑酷本來就是他們接觸時候的樣子。
「以前的跑酷」和「現在大家看到的跑酷」已經是不同的東西了。
「跑酷」一開始是一種文化,但後來在運動化的路線上發展,被稱為「跑酷運動」。既然是運動 (Sport),就會被他人期待有制度和比賽,才容易滿足大眾既定印象中「運動」的那個樣子。這也是我為什麼會那麼在意跑酷的用詞上的差異,因為那已經是不一樣的概念了。
跑酷作為一項 Sport 的問題
有別於籃球、足球、網球等運動,以跑酷為主的高強度競技,面對的風險相當高。
像是在 2007 年 Redbull 舉辦的第一屆 Art of Motion,當屆的冠軍 Ryan Doyle 腿骨碎裂去了醫院。曾經到訪台灣參與 Move Island 活動的 Phosky Pedro León Gómez,在中國參加 FIG 舉辦的 2019 Parkour World Cup,在高處空翻下落地時膝蓋受傷,花了相當長的時間進行傷後復健。
在比賽的壓力和氛圍,容易促使他人嘗試做出「平常根本沒有訓練,但覺得自己做得到」的挑戰。
以比賽現場來說,能上台領獎的就那前 3 名。當你看到別人有辦法在空中做 double-back 2 圈落地,動作俐落且路線創意十足。為了要拿到冠軍,你會不會想做出比他分數更高的動作或挑戰?儘管你知道自己沒有那樣的能力,而且那些動作和挑戰很可能讓你受傷。
被公認為跑酷創始人之一的 Sebastien Foucan (Freerunning 一詞正是由他作為主角之一的紀錄片 Jump London 問世之後而誕生),曾經在《泰晤士報》的一篇文章中回應「為什麼他迴避越來越多這種將跑酷作為 Sport 的活動」:
It can be destructive. My brother, Marc, was an Olympic 200 metres runner and I would see track and field people all strapped up and competing when their bodies were telling them it was not right. Competition made them do it anyway. Most would not win but they would talk of times and how they had done faster, but all they were doing was destroying themselves. Society is obsessed with comparing yourself to others and sport is naturally elitist. I love football and basketball, but most of it is about losing and being ignored and being destroyed. (Foucan in Denver 2011)
從上方的回應中可以看到,Sebastien Foucan 認為社會痴迷於將自己與他人比較。 儘管大多數的人都無法在比賽中取得前面的名次,而且明知對身體有害,但競爭還是促使運動員去做出傷害自己的事情。他們做的這一切都只會毀掉他們自己。
請不要誤會,我並不是在說比賽本身就是在鼓勵參賽者挑戰自己能力範圍以外的事情,而是點出以跑酷作為高強度的競賽項目本身,它本身潛在的風險和意外可能。
而且已經有真實案例存在了。
我在意的點是什麼?
我不支持跑酷比賽,更精確一點來說:「我不支持用比賽去認識跑酷。」
我為何不支持用比賽去認識跑酷?
1. 比賽會選出最能夠適應賽會期望和規則的人,就會出現只針對比賽項目去進行訓練的人。
你的目的是為了獲得名次,當然就會去讓你的訓練整個偏向比賽。找出來的就會是最能符合規則和評審期望的人。
相信你我都知道,FIG 在東京舉辦的第一屆 Parkour World Championships,賽制的規則使得選手為了得分做出不知所云的動作。那無疑是對跑酷最大的諷刺,你是為了得到這種比賽的冠軍而練跑酷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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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為了得名,就會嘗試做出超越自己能力極限的動作。
這次辦在國立宜蘭大學的比賽,雖然沒有人在現場受傷,但還是看得到有些選手在嘗試做沒有把握而且接近受傷邊緣的動作。
我當然也希望自己是過度擔心,但困難的動作比簡單的動作可以拿到更多分,你做不做?你是不是覺得:「反正在做動作時要是失敗,我先在下方鋪一層軟墊就好了?」
又或者你認為,參賽者本來就該在比賽壓力、環境氣氛影響下衡量自身能力來決定自己要做到什麼程度。
對,你知道我也知道。但你確定所有賽會現場人員以及旁觀的家長和路人都是這樣想的?還是你覺得不知道這件事的人是他自己的問題?
很重要的提醒
我已經聽過了太多關於各種支持比賽的說法。
:「有些人就是需要透過比賽來提供一個目標來訓練」。
:「跑酷人就是需要一個舞台,去展現和證明自己的能力和個性」。
:「就算我們不辦比賽,別人也會辦比賽」。
我真的很好奇:
這些人所有的一切是不是都圍繞在比賽開展?一旦沒有比賽,你們到底會變成什麼樣子?」
身為一個從事跑酷近 10 年的訓練者,我想分享一些你可能沒想過,但是相當重要的提醒:
Q1:你們參加比賽的原因是什麼?
Q2:你們從事跑酷的原因是什麼?
去想想自己為什麼來練跑酷?想想看你們為什麼想參加比賽?如果沒有比賽是不是就完全不會訓練了?可以透過這些問題反思,並透過每一次的實踐中去理解跑酷與自己、環境及周遭他人的關係。
跑酷的內涵是一場比賽遠遠所不能夠涵蓋和比擬的。當大家開始體會跑酷那種以交流為主,以彼此幫助和扶持的文化,就會發現應該是要透過比賽來促進交流,而非透過比賽來選出適應評審和比賽規則上認可的第 1 名。
我們當然知道,跑酷會隨著時代變遷和社會需求,誕生出不同的樣貌或作為各種用途的工具持續存在。但單是從 Sport 這個角度來看跑酷,無法體會它遠超越 Sport 領域所能涵蓋的型態和精神哲學。
我雖然不支持大家從比賽來認識跑酷,但我很歡迎大家一起在戶外訓練、認識跑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