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挑到一千個理由不喜歡我母親;也可以找到一千個理由喜歡我母親。
喜歡與討厭一個人,似乎不在於這些理由,在於我自己。我不希望在失去身邊的人後,才後悔自己沒有想著那一千個愛她的理由與她相處。
“崇拜”這個詞,很有距離感,有時又聽起來很盲目。我以前只覺得這個詞只會用在歌曲戲劇上。人們或許過於戲劇化地解釋崇拜。
在教育部國語辭典上,崇拜的釋義是尊敬佩服。
尊敬與佩服都是很冷靜的仰慕,但崇拜就像是要俯伏在地上拜。
學著崇拜一個人,那個人也崇拜你。這樣的關係似乎很棒。
不用萬人朝聖,日常不是這種大規模的事情。
認真對待一個人,用更高品質的態度看待周圍的人,會有怎麼樣的收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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