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學習理論為社會學領域中之社會過程學派,若以古典社會學三大家的理論劃分則為互動論的觀點。主要認為犯罪之形成乃源於犯罪人透過學習、接觸這些不符合社會規範與價值的犯罪結果。其主要之理論分支有以下幾種理論:不同接觸理論、不同增強理論、中立化理論等。
不同接觸理論
美國犯罪學家蘇哲蘭(Edwin H. Sutherland)提出不同接觸理論(The Theory of Differential Association)。此理論提出,在社會的一些情況下(比如社會解組)個人可能會因為接觸到不同的價值,而產生不同的行為模式,也就是我們俗稱的「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其中,若個人接觸到犯罪人,學習到了這些犯罪人的價值觀、行為模式,個人就容易產生犯罪行為。而接觸的學習,主要受接觸次數的頻度(Frequency)、時間長短(Duration)、優先順序(Priority)、強度(Intensity)等不同而異。
但對於不同接觸理論也有些批評,比如難以以實證方法進行研究、無法解釋所有犯罪型態、沒辦法解釋為何會有「接觸」,以及某地區之第一犯罪是如何產生的等。
不同增強理論
不同增強理論(Differential Reinforcement Theory),此派系基於心理學之觀點而形成。此派認為,既然心理學得出一個人的行為是受到「制約」的,也就是人會傾向於去做會讓自己「快樂」的事,遠離會讓自己「痛苦」的事情。將此套用到犯罪上則可解釋犯罪之形成,若犯罪者透過犯罪行為可以得到「快樂」的增強效果,其就有可能會從事犯罪。反之,社會適度增加犯罪所帶來的「痛苦」則可以減少犯罪,通常就是透過社會規範來對其進行控制。
中立化理論
中立化理論(Neutralization Theory)旨在探討犯罪人對其犯罪的合理化(Rationalization)來改變一般對偏差或犯罪行為之態度,使他們不易於從事犯罪或偏差行為時不會在乎社會恥辱(stigma),減少社會對其之控制效果。
一般而言,這種中立化技術可分為五種不同的類別:
- 責任之否認(The Denial of Responsbility)
其否認應對其行為負責,且自認自己是當前社會環境下之犧牲者。因此自己不需服從社會給予的社會責任與義務,因此不需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
- 損害之否認(The Denial of Injury)
他們對自己因犯罪行為而造成的損害毫不在乎,比如對竊盜行為僅會認為是暫時借用、傷害行為只是解決問題的最佳方法不需他人干涉等。
- 被害人否認(The Denial of Victims)
對於因犯罪而產生的被害人,這些犯罪人會認為這些都是因為被害者的不誠實或是不履行義務所致,因此這些受害人應該對自己的行為負責,而犯罪對犯罪人而言僅是「教訓」這些人的手段而已。
- 對非難者之非難(The Condemnation of Comdemners)
犯罪人通常會受到他人非難,如家長、教師、警察等,但犯罪人通常會認為這些非難者的管教不當、不公平,或是直接認為非難者因各種原因沒資格對其指指點點等。
- 高度效忠其團體(The Appeal of Higher Loyalties)
這些犯罪人通常對於自己所屬的團體,如幫派組織等有高度效忠,他們認為自己的犯罪行為都是忠於其所屬組織的表現,並以此犯罪行為為傲,認為自己值得讚揚。
Reference
蔡德輝、楊士隆(2022)犯罪學,增訂第八版。臺北市:五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