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張理論
緊張理論(Strain Theory)係指行為人若無法有效地透過合法的手段取得社會地位或財務上之成就,內心會因此產生挫折、憤怒、緊張等負面情緒進而導致犯罪。分類上屬社會結構理論。
在此理論觀點中,中上階層的人較少有緊張與壓力存在,因為他們能獲得比較多個教育機會與資源,較能達成其所想之成就;反之,下階層的青少年由於他們個人目標與方法間常有矛盾因而產生緊張壓力,進而導致偏差行為。
最常見的緊張理論為美國社會學家莫頓(Robert King Merton)提出的無規範理論。與涂爾幹提出的理論名稱相同,莫頓進一步將涂爾幹的無規範理論發揚。莫頓認為,各階層的人們若想實現的目標與達成該目標的手段產生矛盾,矛盾的原因可能是因為這手段是非法的或不被道德允許的,此時將會導致社會規範與制度對其的影響降低,人們會開始傾向拒絕這些權威的社會制度,而造成各種偏差行為。
與涂爾幹相比,涂爾幹的無規範理論強調文化規範不適當容易引發偏差行為,亦即社會沒有提供一個明確的目標與規範所導致;而莫頓則是著重於目標與實現該方法的落差所引起偏差行為。
一般化緊張理論
屬微觀層級的緊張理論,為美國Robert Agnew所提出,其核心觀念為「負面情緒狀態」(Negative Affective States)。當個人面對壓力的來源時,極易產生負面情緒狀態,進而導致反社會行為,如藥物濫用、偏差與犯罪行為、暴力行為等。
關於壓力的來源,簡要可分為四種:
- 未達正向價值之目標(Failure to Achieve Postitively Value Goals)
認為壓力是由於期望與目的或期望之實際狀況落差所導造成。如缺乏經濟資源的個人希望獲得財富或社會地位時,往往心有餘而力不足,會因為自己的目標無法達成而產生緊張。
- 期望與成就之差距(Disjunction of Expectations and Achievements)
當人們自己即使表現很好但仍會因為和優秀同儕相比而感到自己的不足,進而導致緊張。當人們有此種負面情緒時,便可能產生一些負面的反應攻擊他人來降低對方的優勢。
- 正向價值刺激之移除
當個人因各種因素被移除了或失去了某種正向刺激時,便會產生壓力。舉例而言,失戀、喪親、移居等皆是此種模式。此時,行為人可能會做出某種偏差行為以滿足心靈的慰藉或者尋求該為此事負責的人報復,如殺了殺父仇人等。
- 負面刺激之出現
當令人厭惡的刺激出現時也會造成緊張,這種刺激可以是暴力、負面言語或是環境污染皆有可能,如被受虐的兒童可能會將此種受暴力而形成的憤怒轉移至學校同學上面,產生偏差行為。
Reference
蔡德輝、楊士隆(2022)犯罪學,增訂第八版。臺北市:五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