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辨
原文出自《禮記.中庸》:「博學之,審問之,慎思之,明辨之,篤行之。有弗學,學之弗能,弗措也;有弗問,問之弗知,弗措也;有弗思,思之弗得,弗措也;有弗辨,辨之弗明,弗措也;有弗行,行之弗篤,弗措也。人一能之,己百之;人十能之,己千之。果能此道矣,雖愚必明,雖柔必強。」
後來「博學、審問、慎思、明辨、篤行」成為了勉勵人學習的五個要素,前四項為「知」,最後一項為「行」,是知行合一的道理,「明辨」指明白地辨識。「明辨」是學習的第四環,博學、審問得到了知識,慎思、明辨是給自己時間消化和思考所獲得的知識。
下文「有弗辨,辨之弗明,弗措也」是呼應「明辨」,它的意思是:「不辨別就算了,一旦開始辨別卻不能弄清條理的話,就不要放棄。」
「人一能之,己百之;人十能之,己千之。」是「別人如果做一次就做得到,我卻不成功,那我就做一百次。別人如果做十次就做得到,我卻不成功,那我就做一千次。」也是再次強調努力嘗試,不要放棄的學習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