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個完美的人;即使現在也不推崇完美。
應該說,我不是那個我所想成為的人,因此,我之所以努力。
每次在唸完小孩之後,就會默默地發覺,我也還沒成為那樣的人,卻要求孩子「現在」「立刻」成為那樣的人。例如:控制情緒,而情緒根本不能,也不應該被控制。
在不斷地要求、檢討、反省、厭惡、重來的巡迴裡,我突然發現了我身上的標籤,我奉為圭臬的信念:#原則至上。
《#原則 凌駕於一切,包含 #愛》
我是個很有原則的人,應該說我有我的標準,我會按照步調把「自己的事」做好,不用別人擔心,但我也不會去幫助別人。「把自己的事情做完」就是我的原則。
從小我就會把自己的功課,才藝顧好,但即使完成了,我也不會去幫忙妹妹或是媽媽;在學校,我也不算是很有愛心的人,把自己的事情做完,也不太會主動去理會別人。
我一直這樣生活得很好,即使出了社會,把份內的事情完成,做我想做的事,似乎沒有什麼太大的問題。直到生了小孩,養育小孩。
事情不斷地冒出來,代辦事項不是很多而已,「很多」我還能按照我的步調完成,而是「不定時的新增」,「新增」就算了,我還可以照我的方式安插在行程裡,問題是小孩新增的項目,通常是要你「立刻」「馬上」「放下手邊的事情」過去,否則就會「引爆」後續的流程。這是我非常不能接受的。
我總認為,要我放下我手邊的事情,過去幫你,可以!但你不能讓我過去之後,還要等你準備好,還要看你慢條斯理的混水摸魚,這是我完全不能接受的。我改變了我的規則,選擇來幫助你,而你卻不知珍惜,你不僅浪費你的時間,還耗損我的時間,我就「引爆了」。
以前,我總是引爆的理所當然,合情合理,理直氣壯;但我今天發現,這個標籤似乎有點「鬆動了」。
我從不會為了原則妥協,例如:小孩該自己收拾餐碗、整理餐袋,我幾乎不太會去幫忙,即使快遲到了。我總認為,我的幫忙是姑息養奸,會變成理所當然,所以不應為之。
沒錯,這都是我的「#故事」,我自己想像的故事,並不是事實。
我家爸爸則是 #以愛至上,愛凌駕於一切,凌駕於規則、標準、甚至是尊嚴,與我完全相反。
以前,我很看不慣,覺得這會寵壞孩子。沒錯,我是傳統虎媽型的人格。但現在,我比較能以開放的心態看待這件事。
每個人從小到大的信條,刻在骨子裡的原則,沒有誰對誰錯,沒有誰好誰不好。覺察,是不評價,不批判。#自我覺察,是讓我更認識我自己。認識,就只是知道、看到、明白就好,沒有後續,不用改變。我只要先停在這裡,感受我的「覺察」、我的發現、我的體悟就好。覺察完自我,也才有辦法騰出空間,思考將來挪入的其他選項。
記得薩提爾女士有一句話:「我們因相似而連結,因相異而成長。」在這之前,都需要先認識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