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有五感,聽覺、觸覺、視覺、味覺和嗅覺。 寫作常寫外型、動作,這只佔了視覺。光是描繪看到的東西已經足夠困難,至今依然不覺得擅長,但其實只描繪視覺形象太過扁平,人事物要立體,還得五感幫忙。 不是每個角色或東西都要把五感寫出來,私以為二至三種剛好,為了立體感而用了太多了描述導致影響流暢度反而是弊大於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