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上天氣超好,但我在自習室做作業。到大學因為有很多需要考慮的事,反而不敢任意移動做事的時間。不能早上天氣好先出去玩,晚上再讀書,因為晚上人比較多,讀書效率會降低。大學總是充滿各種反人類的做事模式,其實只是自己努力想避開人群、逆向行駛,因為太害怕他人了。像是吃飯時間也要錯開,忍受肚子的飢餓。不過吃飯的問題已經慢慢在克服了,因為真的也無法預測到底什麼時候人最多。我真的不懂其他人的想法,每次覺得人會少的時候都事與願違,很想做問卷調查或街頭採訪,問眾人到底我該怎麼應對。總之事情做一段落到下午才出去,又去爬山。
這次爬交通距離比較遠的山,還要轉車。而且山上的公車班次間距很大,到公車站發現要等四十分鐘,看一下Google map決定乾脆自己走去。從國中開始就很沒耐心,搭公車上下學時常常等不下去就自己走,結果最後走一小時到家,途中要搭的公車路過兩輛。也可以解釋為凡事都想自己力行?除了沒耐心外,也可以發現我對距離和時間真的沒有十分精準的概念,總是會低估一段距離的長度和需花的時間。就是那種會說沒有太遠吧,我們走去吧的人。可能是因為我很喜歡走路,喜歡那種可以隨時自己調整步調的掌握感,剛好可以觀察途經瑣事和風景。總之,我不搭公車自己走,還沒到步道就走了快兩個小時。
喜歡的旅行模式就是像這樣隨興、甚至缺乏效率的無腦走逛,因為平常已經動太多腦了,旅行就是要放空抽象思考、全力感受外在感官刺激(雖然常常還是會有感而發,但都是發散的,不用放大器或濾波聚焦,比較不耗能)。這兩個小時走過鬧區,看到各式觀光區的商家在傾斜地勢上的樣貌。總是覺得台灣商業區騎樓很有趣,充滿各種高低差,像越野競賽場一樣,視角也隨之不停變化。看到地區的特色市場型態(很多地方都努力將菜市場、黃昏市場變得更體面,用設計的建築包裝得像高速公路的休息服務區。這次路經的也有改裝規劃過,不過裡面瀰漫著難以言喻的味道。)還看到一座廟請歌仔戲團表演,直接在T字路口的正衝旁搭建舞台,有些觀眾遠隔馬路與車潮觀賞,真的是很有趣的畫面。
接著遠離住宅與商業區,進入山中下坡的旅館群聚區。陡坡上櫛比鱗次地排列著高級大樓飯店,馬路邊皆是充滿設計感的豪華門面裝潢。路上很多似乎是住宿的遊客悠哉行走,應該是找吃的順便逛逛吧,畢竟是令人放鬆的周六夜晚。再往上走,飯店似乎也變得更脫俗而高級,感覺就像青山上的高爾夫球場,只有有錢人可以如此體面泰然地輾壓大自然。再更深入深山,只剩行人不友善的柏油山路,就算極力靠邊,路過車輛還是不斷擦身而過。不過因為自己走,遇到一個原本不在計畫中的景點,非常新奇的景致,第一次看非常值得。發覺時間變好晚才趕緊搭上公車前往目的地,在公車上看沿途路徑,慶幸自己沒有決定繼續走。不過開始爬步道也已經六點多了,看著往高處延伸到天空的無盡石階,還有籠罩的陰暗天色,硬著頭皮走入。
完全錯估步道的難易度,以為一小段不會很難,但上坡真的很痛苦。因為天色昏暗讓本來就沒什麼變化的景色更為單一,放眼所及只有相同的石階布滿落葉、幾株傾倒的樹穿插步道。再來就是更難受的拐彎,就像建築物裡的九十度折角,但沒有樓層標示,連續好幾個無窮無盡真的讓人精神崩潰。走路或慢跑的沿途景緻真的會影響自己的速度和意志,就像相同距離走在沙漠中一定會覺得比走在夜市中還遠,感覺是另類的相對論,景物的內容會影響體感距離。還有在操場慢跑跟在街道慢跑也有差,在街道慢跑的成績總是比操場上還好,因為繞著同一圈跑很容易就精神疲勞吧,無法轉移注意力導致意志力消磨迅速。總之上坡路像條修練路,完全激發沒耐心的個性,同時也聯想到這樣的情境適用於很多生活中的困境,嘗試想成精神的培養磨練。
最後到山頂的風景真的很美,是不過夜的爬山行程難以看到的山谷夜景,還有黑色的山與深藍的天空映照的極致單純。要下山時已經完全天黑,步道上樹林密布,只能用手電筒照明行走。手電筒的光線把視線限制在腳下周圍,不能預估更前面的路況,又遇到這個步道的九十度轉彎特色,差點在轉折處摔下山坡。不過下山真的比較輕鬆,任憑自己的身體像滾動滑落般往下,加速也是因為怕黑暗中有什麼動物攻擊(爬山最怕的是沒注意到的蜘蛛懸掛,迎面撞上真的先不要)。就這樣奔下不知道過了多久,終於看到盡頭處的三盞路燈,再次完整照亮步道。出步道口發現完全不知道自己在哪,就算是什麼觀光景點也因為時間太晚而隱身。好險就近就有公車站,回程乖乖等公車,等了四十分鐘。
等待的時間除了休息、讓身體逐漸恢復乾爽外,也趕快回稍早無法回復的訊息、整理狂拍的照片。還是超級感謝跑山線的公車,讓我們這些沒事就跑到山上的人能不負責任的輕鬆下山,坐在柔軟的椅子上、吹著冷氣看沿途山景,一樣還是最愛的旅行段落之一(另外還有走來的路途觀察以及山頂景致)。平安下山抵達平地商業區,但太晚很難找到可以慢慢吃的晚餐,最後吃麥當勞。因為麥當勞真的太貴,一個套餐就是一天的餐費,所以平常根本不會去買來吃。久久吃一次真的覺得很享受,除了套餐和價錢的奢華感,薯條與漢堡也是歷久不衰的美味。炸到幾近可以透光的薯條,外脆內軟散發熱氣與香味;漢堡的脆炸雞排搭配醬料與生菜,每一口都好滿足(除了飲料還是只能選便宜的雪碧)。第一次自己一個人吃麥當勞,坐在反射鮮豔包裝顏色的落地窗前,覺得很富足幸福。很喜歡這種獨自一人探索新事物、然後一切都沒有因為只靠自己而崩塌的景況,好像真正的活著,只為自己而活的感覺。沒有磨擦感地行走在夜間的麥當勞餐區,熟練地回收分類,好像一切都自然到無比順滑。寫到這讓我想再走進當時的那家麥當勞,重新體驗那些感受。以後來寫從小到大對麥當勞的憧憬,類似對金莎的印象,那種伴隨廣告、金錢與父母禁止的滋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