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父母6、7點以後接到小孩,買便當回到家,到晚上9點睡覺前只有短短的3小時,用來吃飯、洗澡、陪寫功課就用的差不多了,而且父母、小孩各自在公司和學校就已耗盡最精華的精神,只能用剩下的心力來相處,人一累,更沒有力氣聆聽、理解、陪伴,只能盡快完事。
根據我翻譯收養文件時看到的資訊,瑞典等北歐國家的父母,下午3、4點就可以接小孩放學,到晚上9點睡覺以前有6個小時的時間,除了吃飯(甚至可以一起煮飯)、洗澡、陪寫功課之外,用其餘的時間和還有力氣的身體來培養感情、互相瞭解、發展共同興趣綽綽有餘。
國家幫忙養小孩不應該是「讓爸媽花更多時間工作,小孩交給公托來顧」,而是制定更友善家庭的政策,「讓爸媽好好與小孩一起成長、陪伴,建立名副其實的家人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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