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月 24 日冰島近乎停擺,銀行只開一間,醫院只剩急診室,什麼事情這麼嚴重?是性別不平等。相關報導很多,歡迎大家自行搜尋。作為維京人文化重鎮之一,過去冰島的性別觀念如何呢?彼時的歐洲世界,恐怕僅有冰島婦女有權參與政治活動。
時空拉回維京時代(8-11 世紀),與當時歐洲大陸徹底沒把女人當人看相比,斯堪地那維亞文化中的女性地位還未受荼毒;基督宗教觀念影響下,原先父權制度變本加厲,得到虛假的正當性、合法性。
古北歐人的社會分工也有性別差異,但尚未侵蝕至方方面面皆男尊女卑。過往介紹維京藝術時,談到奧賽貝爾格風格 (Oseberg Style),此定義藝術風格的墓葬,其主人便是一位德高望重的婦女。
從前談維京女戰士時,也有帶到當時的女性地位的大致境況;說實在,離平等還差遠。可是,還有值得一提特殊性,包含過去曾提過的「國民議會」(Alþing)。
作為完全由移民組成的國度,人們好不容易遠離挪威、丹麥、瑞典等王權的戰火,此地再無王權,家家戶戶基本上彼此相互平等。
然而,打從第一組移民定居,定居者之間該如何共處、協調便是待解的問題;所幸,試圖展開新生活的古北歐人也不忘將家鄉的法治觀念也帶來了,例如以前曾提到過的古北歐性騷擾防治法。
冰島自由邦 (Icelandic Free State) 時代 (930-1262) 之間,全島劃分幾個律法區,分別設議會 (þing);在沒有中央政府的冰島自由邦,法院從大眾組成,議會亦是。婦女,自然也是大眾的一份子。
多數情況下,議會主要成員仍是男性,既使現存可考據最古老的挪威律法中,可歸納出至少有五種情況下,婦女被允許參與議會裁決:
不難看出,只有「環女」不太需要在意男人的目光,代理家主、寡婦的政治權利則主要依附在丈夫身上。在此奉勸所有女性,不要靠男人,除非自己已經靠得住,自古皆然哪。
女證人是為法律順利運作,並非一般意義下伸張、提倡個人意見。訴訟雙方當事人出席還算是保有基本權利保障;也就是說,古北歐女性早期是能為個人權利、法益親力辯護的,直到基督教化,上述權利漸漸受婚姻狀態限制。
不分男女,參與議會都與財產權,尤其是不動產權掛勾。土地所有者是最優先擁有參政權利者。若以盧恩石碑 (Runestone) 作為不動產擁有者的指標,那麼由女性贊助豎立的盧恩石碑佔比約 7% 左右;因而,粗略估計至少有 7% 土地持有者是婦女,非男子或夫妻。
從而,揣測約莫 1 成的議會參與者是女性,或說,當時 10% 女性有權利參與各層級議會,包含最高法院、國會議案表決等。但是,依風土民情通常還是會舉薦家中男丁作為代表前往。
實際上,根據《灰鵝》(Grágás) 紀載諸多之於婦女權利的限制(有這些限制可能也意味著,這些事情曾經是被允許的):
這還只是列舉一部分權利限制。別忘了,有丈夫且丈夫在場的情況,女性基本上是完全杜絕在議會之外,全權由家中男性成員決定。有趣的是,為女性權能伸張的文學作品,在古冰島文學中亦可見。比較著名的例子是《妮蒂妲薩迦》(Nítíða saga)。
這部薩迦約莫寫於 14 世紀,已經脫離傳統薩迦的時代,卻仍有幾分傳奇性質。故事講述一位少女妮蒂妲統治著法國,拒絕無數追求者,包含君士坦丁堡貴族、挪威的伯爵;惱羞成怒的男方甚至率軍攻來威嚇,卻每每遭妮蒂妲擊退。
一位來自印度的諸侯以差不多失敗的追求手法開局。然而,由於中途搶救妮蒂妲的手下,並得到她的信任;最終,這位印度來的追求者向她告白榮獲首肯。少女不僅能征善戰,冒險中展現之機智,還自主決定個人婚事,算是開女性主義之先鋒?
妮蒂妲的故事看似挑戰父權體制,實際上卻仍再重申父權的價值觀;結婚、生子,作為成功人生的模範——「完整的女性」仍需要男人。
不過,少女國王還是開闢出某種女性身分的想像空間,儘管仍在父權套路中。妮蒂妲確實在行動上獨立於男性,做到一切「男性以為只有男性能做好的事」——在中世紀,女性只得透過這般文學享用慰藉,今日呢?
當代社會還存在一狗票人,不相信女性能做到一切男性能做的;做得一樣好,甚至更好。即便完全地同工同酬時代尚未到來,引用一句動畫《葬送的芙莉蓮》第 7 話裡勇者欣梅爾的台詞:
:「我們並非童話,我們是確實存在過的。」
我們有能力,讓薩迦不僅是薩迦;讓妮蒂妲只需要挑戰她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