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寫靈異鬼怪故事的那陣子認識了笭菁,為了更加了解鬼故事,我不只買了同間出版社的作者所寫的書來看,由於網路的關係,很多作者都是在線上認識,然後私底下開始有交集,記得第一次真正看到她,是在書展上,看起來和我們無異(這句話怪怪的?)認識之後,發現她這個人太可愛了……
一般都以為寫故事的人膽子一定很大,寫起來鬼故事才百無禁忌,我是因為神經大條,寫完就算了,但我平常還會看一些鬼故事或鬼電影當功課,不過笭菁本人親口表示她有點怕看鬼電影的,這不算爆料,老讀者們都知道這件事。
聽到她的《化劫》要拍成電影時,大家都為她開心,看到文字作品能夠影視化,對一個作者來說,真是走了一段很長的路。
還沒看過小說《化劫》的人,可能不知道這是一套書(《禁忌》系列),這套書我也有,還擺在家中。看電影的時候,因為整套帶過去拍照實在太重,想想還是帶《化劫》這本過去就好。
電影《化劫》裡講的是一個為了女兒走火入魔的母親,求錯了廟、拜錯了神,之後引起的恐怖故事。電影跟小說的大方向還保留,但電影跟小說因為需求不同,所以有所改編。
《化劫》如果想要完整呈現,以戲劇而非電影會更適當,但今天所拍攝的是電影,必須在90分鐘裡將故事「完整」說完,這可考驗製作團隊。雖然我不是編劇,也非導演,不過也明白文字影視化勢必有些必須取捨。這部份還是交給專業。
我看鬼故事、鬼電影向來是重口味的,《化劫》還不至於嚇到我,但對於其他人就不一定了。我個人喜歡柯叔元和萬應宮的片段,有熟悉、親切的廟宇感覺。
台灣的宗教融合了儒、釋、道,是有其強烈的台灣特色,加上「期盼」, 說真的,我覺得有時候求神拜佛是一種「交易」,這麼一說,似乎把神明和信徒之間的關係變成商業交流。求健康、求平安、求賺錢……
神明既然肯「保佑」,甚至讓這些事實現,但這種「交易」若是公平,神明需要「香火」,信徒需要「保佑」,雙方都以最大善意「合作」,又有何不可?
倘若求錯了神、拜錯了廟,具有能力的或妖或魔欺騙著信徒,這就是一場不公平的交易,含著欺騙性質的交易,最後引發不可收拾的後果……這裡只是提出我對「求神」這件事的觀點,對於劇情並沒太大的爆雷,即使有雷,鬼片就是要去享受被戲劇「嚇」的感覺啊!
有些讀者會覺得跟小說跟電影不一樣,一來,故事內容我十多年前看完,只記得大意,現在的電影對我來說算是一個全新的故事;二來,文字到影視那麼長的過程,又認識笭菁那麼久,她的辛苦與努力看在眼裡,我自然是站在作者,特別是原著這邊。(我明白,我的偏心太明顯了。)
現在《化劫》已經全省上映,在端午節時,看場電影清涼一下,也是消暑的方式之一。
最後,一如劇內所講「千萬不要進錯了廟、拜錯了神,把八字給了不該給的人。」畢竟,「個資」可是很重要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