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展獨門祕技前先練好「說到做到」的基本功
以及事先觀察對手的喜好與弱點
「春之舞者」是貓媽的蝴蝶蘭裡最嬌最難養的一株 希望它能好好活著不開花也沒關係
貓媽的溝通獨門祕技來了!說是獨門,其實樣本數很少,就是朋友間聊天時發現沒有人跟我一樣的做法罷了。但是這祕技真的很好用,請聽貓媽速速道來。
施展祕技前傳
當一位「說到做到」的人難不難?其實冷靜下來先跟自己商量好再說出口的話其實不難,對吧?經常聽到父母說:你再玩手機我就要沒收咯!你不跟其他人分享玩具,我就要把玩具丟掉咯!如果父母經常隨口說出這樣的話,孩子不聽,父母卻沒有真的沒收、丟掉,幾次之後,這種話只是輕微的「嚇阻」,聰明的孩子們是不會聽的。令人擔心的是到了青春期,多愁善感的年紀卻反而容易把嚇阻的話當真,把「你再不聽話就給我出去」聽進心裡化為行動。
歸納施展祕技前的心法是管教孩子前要「冷靜冷靜再冷靜」,訓練自己冷靜後要「說到做到」,這樣祕技才會有用武之地。
貓媽祕技:簽訂「善賞罰惡合約」
先說貓媽運氣好,生到一個天生脾氣比我好的女兒,才能有這祕技的生成。從幼稚園開始就會有一點點功課、整理玩具等需要建立良好習慣的事情開始發酵,本來都是做口頭約定,例如:每天做完功課才能開電視看,要不然就不能去樓下玩。因為幼稚園要建立的規矩不多,孩子能變化的藉口都還在能掌握的範圍,只要做到「說到做到」,基本上都沒什麼問題。
到了小學,女兒越老越會提出各種「如果......那可不可以......?」的條件,二人都「冷靜討論後」就會按照說好的方法執行。可是!!!太多「如果」了!!!搞到貓媽都記不清楚!被女兒得逞數次後,決定拿出紙來寫,把討論好的「善賞罰惡」規則寫下來,二人都簽名,一定要記得寫下日期!一旦發生爭執就拿出來看,二造都不需要浪費時間和精力(哈哈哈)。
簽雙方做得到的合約並保持彈性
既然是「合約」就不是父母站在甲方一味簽訂對乙方不公平的假合約,一定要給孩子充分發言的機會,讓他自己決定賞什麼、罰什麼,這樣的合約才是真的。當然孩子的年紀還小(貓媽是女兒三年級開始跟她前合約),或許不夠了解自己,父母可以根據日常的觀察來賞罰。例如:貓媽的女兒是可以用錢吸引她推磨的,獎金、小禮物就是很好的獎賞;讓不愛整理的她多做家事就是能說服她的處罰。
每一次的合約我們都會約定「試行期限」,畢竟沒有真的執行下去不知道有沒有漏洞或效果,所以保持調整的彈性也很重要,才不會讓合約的內容根本做不到,或者罰則太輕微起不到修正行為的效果。
失敗的例子
貓媽從女兒三年級簽「善賞罰惡合約」到六年級,有失敗的合約嗎?當然有!再怎麼調整合約都沒用就是「練鋼琴」!貓媽把自己的想要強加到女兒身上,從一年級勉強練琴到五年級上學期,貓媽發現合約一點用都沒有,就真的放棄了!!!也許是奠定了冷靜溝通的基礎,國中開始我們就不需要再簽合約,只要貓媽看女兒心情好的時候「討論」希望她注意的行為,基本上都還可以溝通。不過還是發生了「女兒真心不想上學,貓媽只好經常幫請假」的問題,下次跟大家分享。
什麼時候開始都不嫌晚
如果大家想跟孩子簽合約,但發現過去沒有經常做到「說到做到」怎麼辦?貓媽覺得不妨試試跟孩子主動簽一個「爸媽說到做到合約」,畢竟我們都不是天生就會當父母學校也沒交過不是嗎?這樣孩子可以督促我們的同時,也可以得到他們的信任,更願意一起簽署屬於孩子的「善賞罰惡合約」了。這樣想會太樂觀嗎?但,不試試看怎麼會知道?大人們總是要先起頭的,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