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媽當時離婚是淨身出戶,據她說法是身上只帶著兩千元就北上了。她除了流連舞廳、卡拉OK打打工之外,也在乾媽的鼓勵下嘗試創業。例如她曾用兩萬元頂下一個流動餐車,在新店中正路的人行道上賣燒仙草。那時我們還住在新店乾媽家,乾媽會騎車帶著我從五峰山下來,到攤位買兩杯燒仙草給我吃,順便幫我媽打打氣。我有時候還會在攤位上幫忙,先把各式小料用湯匙撈到保麗龍杯子裡,再換我媽把熱燙燙的燒仙草舀進杯子,最後我蓋好杯蓋,並將用夾鏈袋包裝的花生連同保麗龍杯一起裝袋,一杯40元。我很怕燙,但因為是媽媽賣的,所以我很喜歡吃。而且賣燒仙草的話,媽媽晚上收攤了就會回家。不過兩個月後,我媽說冬天太冷了,新店又多雨,站在路邊腳發麻,燒仙草餐車就又再次頂讓出去了。乾媽說我媽細皮嫩肉的,就是吃不了苦。
第二次創業是間羊肉爐店,相當奇怪的位於跟家人朋友都毫無干係的龍潭。我那時住在板橋外公家,我媽很少回家,久久才會才見到她一次。某天,我媽突然回來,叫我上車,說要帶我去龍潭。外公家門口停著一台豬肝色的「洗屁股」(喜美),是鄭叔叔開來的。鄭叔叔是龍潭人,小我媽15歲,似乎也是透過乾媽、李阿姨這一掛外省友人認識的朋友。可能乾媽跟小向叔叔(很年輕,從我眼中看起來根本像小向哥哥)也是一對,所以乾媽總是鼓吹我媽跟鄭叔叔交往。由於我媽貌美,和25歲的鄭叔叔站在一起的畫面並不違和。我知道他被我媽迷得七葷八素,總是纏著我媽。可能是因為他瘦骨嶙峋的長相,臉色又青青綠綠的,也可能是他那想要討好我所表現出來的廉價的諂媚,我非常的不喜歡他,搞不懂為什麼我媽要跟他「一起在龍潭工作」。
我媽坐在副駕駛座,她穿了一件黑色無袖背心長洋裝,我從後座盯著她那裸露的白色的細緻的臂膀。不記得車上講了什麼,只記得車舊,加上鄭叔叔不怎麼樣的開車技術,我覺得非常想吐,只好搖下車窗透氣。轎車越開越偏離市區,最後在一個充滿雜草的馬路邊停下。鄭叔叔走向一個白色平房,拉開門口的鐵捲門,原來我媽跟他一起創業的羊肉爐店面在這裡。搖晃的日光燈下,簡單的放著幾張大圓桌和餐椅。店內很空曠,布置很簡陋。這個店面和設備好像是鄭叔叔的媽媽幫忙打點的。
鄭叔叔從冷藏庫裡拿出羊肉,放在不銹鋼的圓鍋裡,再把桌下的小桶瓦斯打開,用桌上的瓦斯爐燒熱,煮了一鍋羊肉爐給我吃。因為我討厭他,所以覺得那鍋羊肉爐很難吃。店面的最深處,是他們兩個人居住的地方。我依稀記得當時最震撼的不是我媽和鄭叔叔真的交往同居了,而是那個空間之寒愴。打開與店面相連的門,磨石子地板上就孤單的放著一張雙人彈簧床墊,配上俗艷的粉紅色床單和被子。床墊旁邊擺著一個小型單門、沒有冷凍庫的那種旅館冰箱。從板橋出發前,我原本還抱有一絲跟媽媽一起在龍潭生活的想法,但是不知道為什麼,看到那張放在地上的彈簧床墊,和那個插著延長線的冰箱,我瞬間就打消了這個念頭,有一種淒涼的、我好像住在板橋生活還過得比較好的感覺。
過沒多久,我媽叫小舅去龍潭搬了一張大圓桌回來,正式宣告羊肉爐店結束營業。羊肉爐的壽命前後不過三個星期,比燒仙草還短命,而我媽也和鄭叔叔分手了。自此之後,我們再也沒有去過龍潭這個鬼地方。而鄭叔叔的這張大圓桌,最後落腳在我們板橋華興街的租屋處,也是後來小舅來吃滷雞翅膀的那個大圓桌,現在想來,它在華興街賺的錢可能比當時在龍潭的那三個星期還多。多年後我媽搬到美國,有次打越洋電話跟我說,你還記得那個鄭叔叔嗎?他得胃癌,死了,才40歲。我聽了沒什麼感覺,因為印象中的他看起來身體就很不好。而「龍潭」、「鄭叔叔」這兩個詞彙,從此就徹底消失在我跟我媽的對話中,再也沒有出現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