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開始想跟大家分享一句特斯拉執行長Elon Musk曾說過的一句話:「If something is important enough, you should try, even if the probable outcome is failure.」
(如果某件事情對你來說足夠重要,你應該試著去做,儘管最終結果是失敗的。)
小弟我在高三畢業和大一時,花了兩個暑假的時間在工廠從事我沒有興趣的理貨員,而工作內容要把自己弄得髒兮兮的整天關在充滿御飯糰和麵包味的工廠,每天滿身大汗又肌肉痠痛。但也是因為這段時期,我才更確定了人生應該把有限的時間拿去挑戰夢想。
受雇於人,並單純用體力換取微薄的薪資,於我而言,是一種向生活低頭的表現,從下午13.一直到夜晚23.30,算上通勤時間,一天有10.5個小時用在為別人而工作,再扣掉睡覺時間8個小時,就是說一天只剩下5.5個小時的個人時間可以利用。
再者,由於我本身的興趣是閱讀,如果上班前把早上拿去讀書,晚上工作時就會累得筋疲力盡,不過讀書對我卻是一種止痛藥,在工作前的晨間時光沉浸在書海中擁抱知識和故事中的色彩,就像是一趟暫時脫離苦海的精神旅行。我認為閱讀對我而言,就像是「你閱讀一些文字,轉換了一個時空環境,在這個時空環境裡,你感受作者的視野、感受作者的聽覺,並在閱讀這段文字時,你過了截然不同的一段人生。」
學生時期第一次體驗打工就像是:「把10.5個小時的時間和一天中大部分的體力砸下去,換到薪水和一身筋疲力盡」,但我認為是一種意志力的展現,能夠讓人增加抗壓性,這也有益於未來面對更困難的挑戰時,能夠扛住壓力。
而除了有抗壓性之外,更重要是,這幫助星風我自己更認知到心中有一股不甘於平凡的信念、不甘斷為下流的壯志。如果未來你想要創業或完成個人、團隊的長期目標,需要的真的就是一股傻勁和瘋勁,如果不瘋、不傻,沒有相當的堅持和理想,常人看到麻煩的事,打退堂鼓鼓是必然。
哲學家叔本華曾說:「人常因永恆的慾望而徘徊在無聊和痛苦之間」,但我認為在有了慾望並且在滿足後感到的幸福是令人滿足的,除非無欲無求,否則,這或許是我們在追求幸福時,勢必得付出的代價。 然而,假設沒有痛苦為前提,得到的幸福看起來很輕易,體會到的滿足不就銳減了嗎?
我在打工後萌生的想法是,不想要未來大學認真苦苦念書4年,畢業後,從事的工作卻是我不感興趣、沒有熱情的工作,很多學生只是被迫於選擇一個看起來出路較好,但或許不是他自己有興趣甚至感到熱愛的領域。無趣的工作好比說單純機械式的勞力工作,但我更偏好有創造性的工作,比方寫作、創建自媒體、創業等等,這種理想的工作能夠讓你在未來的30年有時間自由、空間自由、生活自由的工作。
雖然大學生現在就思考未來工作的問題看起來操之過急,然而做著一份什麼樣的職業似乎決定了我們未來大量的時間用在何處,是熱情所在之處?亦或者是一份令你感到無趣的工作。假設工作30年退休,一年50周在工作,一週工作5天,一天平均工作8小時,加總計算,工作共佔據了你人生中的60000小時!! 也就是說工作佔了你人生的將近十分之一。
希望讀者可以思考一個問題:「你想要人生將近十分之一的時間是用在為別人工作,還是為自己所熱愛的事情、所愛之人而努力奮鬥呢?」如果是我,會願意秉持著實驗精神,先工作累積資金和經驗,在此之後如果可以不計代價和時間,給自己一段時間(一年或兩年),試著做我熱愛的事情,並以此為夢想職業。
你現在做的每一個小努力和小選擇,即便在精神與肉體上產生痛苦,但這也是短暫的,每個小選擇相當於是在為未來的你投下一張「Who are you?」的票。你可以思考怎麼樣的選擇背後的結果是你真正想要的?你所喜歡的?
在此分享一段亞馬遜創辦人傑夫·貝佐斯(Jeff Bezos)曾在2010年在普林斯頓大學畢業典禮演講時說:「等你80歲,沉靜地躺在病床時,你思考著人生過程中是否有沒做的事而感到後悔?」於是貝佐斯在在時機成熟,累積了經驗和資金後,在30歲時辭掉了高薪主管的工作,毅然跳出來創辦Amazon,僅憑藉30萬美元啟動資金,在西雅圖郊區租了間車庫,創辦全美第一家網絡零售公司,Amazon。
筆者認為這句自問的話及經歷可以帶給我們啟發:什麼事情在你死前沒做會感到後悔?身為學生的我,也常常不斷自問。
這是一段我在別人手底下做事、受雇於人後帶給我的深深省思,祝福所有讀者在追求夢想的道路上秉持實驗精神、大膽嘗試!
written by 星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