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災勞工請假要提出有關證明文件。
職業災害未認定前,勞工得先請普通傷病假。經認定結果為職業災害者,再以公傷病假處理。
https://www.coapre.org.tw/certified_institutions#gsc.tab=0
1.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津貼補助
111年4月30日前遭遇職業傷病之勞工,仍得依原職保法規定申請津貼補助。
2.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津貼補助
經認可醫療機構之職業醫學科專科醫師診斷,係因保險有效期間執行職務致罹患職業病,除了醫療協助外,經醫師診斷或其他專業人員評估有必須使用相關輔助器具者。
補助標準
受理申請單位: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
職能復健津貼
被保險人因職業傷病,於「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73條認可開設職業傷病門診之醫療機構、第66條認可之職能復健專業機構進行職能復健期間,得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職能復健津貼。
補助標準
依強化訓練完成證明所載強化訓練日數,以投保薪資分級表第一等級百分之60,除以30之日額標準發給,發給日數最長以180日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