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 by Jerry D. Hardin, M.S., and Dianne C. Sloan, M.S.
本系列文章皆為Getting Ready For Marriage一書的翻譯內容(英翻中)。該書作者為Jerry D. Hardin及Dianne C. Sloan,由Thomas Nelson出版。
本系列文章僅用於教育與研究目的,並專供感知英文著作有困難之障礙者使用。
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不自誇,不張狂;不作失禮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動怒,不計較人的過犯;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愛是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
哥林多前書十三4-7,新譯本
在英文裡,「愛」是最具意義、卻也最令人混淆的一個字。每當提及、分享或收到「愛」的時候,它往往在我們所有人心中產生喜樂。但是,若要給「愛」這個字下定義,或是完整地解釋它,對我們所有人來說似乎都是一個困難的任務。
韋伯(Webster)把愛定義為一種喜愛,一種情感,一種分享,一種承諾,甚至說愛的定義就是愛。我們可以愛上帝,愛配偶,愛車子,愛高爾夫比賽,愛朋友;愛似乎是一種很隨興的情感。
你和你的未婚伴侶肯定也多少經歷了這種被稱為「愛」的東西,否則你們不會一起來閱讀這本書。
由於「愛」這個字在英文裡有千百種定義,所以我們特地區分出了三種類型的愛:情感之愛、友誼之愛,以及承諾之愛。
一種「墜入愛河」的感覺,有時候會使人失去理智。
我們對「愛」的感覺受各種條件影響,而且我們的感覺是會改變的。
自從人類存在以來,我們就經歷著情感之愛(Emotional-love):我們對這種愛滿懷憧憬,時常談到它,也時常歌頌它,又寫詩表達它。此外,在近幾年來,我們也把它搬上了電影和電視節目。所謂情感的愛,或者說「墜入愛河」,最貼切的描述就是「激情」(passion);與我們所熟悉的任何其他感覺比起來,這種感覺是與眾不同的。事實上,你和你的未婚伴侶可能就是因為「墜入愛河」的感覺而訂下婚約的。
我們分享情感之愛的媒介,就是我們的感官:視覺、嗅覺、味覺、觸覺和聽覺。我們在婚前輔導當中看到的情侶經常都手牽著手,常常親吻與擁抱。他們會談論一些只屬於他們倆的音樂、用詞和時刻。他們對彼此的凝視和撫摸都傳達了一個清楚的訊息:「我愛上你了。」
「墜入愛河」是上帝所賜的一種情感,適合在婚姻關係中存在,但是許多情侶認為這種戀愛的感覺是婚姻唯一的基礎,但事實上,「感覺」是說變就變的。情感可以像火一樣輕易點燃。你愈是煽風,火苗就愈旺。但若放著不管,火苗很容易就會開始搖曳不定,最終熄滅。火苗需要燃料,需要關注與照料,也需要空氣,這樣它才能持續燃燒。在我們的關係中,這種戀愛的感覺也需要細心呵護,才能夠持續滋養彼此的關係。
許多結婚一段時間的夫妻告訴我們說他們之間的蜜月期已經結束了,那股戀愛的感覺也冷淡下來了,甚至是完全消失了。他們可能已經來到了一個地步,想對彼此說:「我不再愛你了。」他們其實要表達的是:「你已經不再使我有談戀愛的感覺了。」他們沒有細心呵護他們的火苗。在婚姻當中的情感之愛十分強調雙方的回應,你必須表達愛意,對方才能夠以愛意回應你;對方也必須表達愛意,你才能夠以愛意回應對方。
那些認為「墜入愛河」是婚姻唯一根基的夫妻,常常會在感覺消退的時候選擇離婚。他們認為他們失去婚姻是因為他們失去了對彼此的感覺。以感覺作為根基的婚姻,注定要以離婚收場。
這種戀愛的感覺使你和你的未婚伴侶彼此吸引,並促使你們在婚前開始親密交往。這種感覺是上帝所賜的一種特殊的喜樂,讓夫妻在婚後的親密性關係中享受。在婚姻中,親密的性關係將能夠助長你們彼此之間戀愛的火苗,並滋養你們的關係。但是當情侶在婚前就發生性行為的時候,問題就來了。用婚前性行為來刺激感官,會不當地使你們的感情升溫,導致你們在感情生變的時候,彼此之間沒有友誼之愛與承諾之愛能夠維繫你們的婚姻。火能夠帶給你溫暖與舒適,但若是誤用了,則會將你燒傷。
若是沒有「墜入愛河」這種奇妙的感覺,你永遠也不會進入一段親密的關係,但是你的婚姻不能單獨只以感覺作為根基。當你聽到一個人對另一個人說「我想我愛上你了」,那麼你可以很有把握地認定,這幾乎完全不是「理性思考」的結果。
回想一下你青少年和剛成年的時光。你一定有過這樣的回憶,就是你十分強烈地受另一個人吸引。有時候,那些感覺可能只是所謂青澀的戀愛,但也有些時候,你經歷的是比較認真一點的感情。這些都是不同程度的「墜入愛河」。那些人全部都是你願意結婚的對象嗎?當然不是!你該不該只根據那些感覺來結婚?當然不該!
在結婚前,你要好好花時間確定你現在選擇的這個「甜心」在未來三十年、甚至更久的婚姻生活當中,也會是你的甜心。
你必須把你對愛情的感覺和你對愛情的想法給區分開來。這種區分的能力,是友誼之愛與承諾之愛的一個關鍵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