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做了一個夢,夢裡我是一個懷有身孕的女人,但是似乎沒有先生,遇見初戀男朋友(現在想想也滿莫名的,我們早就無關係,我也有在交往過其他對象,但我就是會一直夢到這個人),他穿著全身白,包含皮鞋,是白色西裝、白色襯衫,意思大概是他看見我懷孕的樣子,但大致也知道我現在一個人,他似乎也一個人。他只是跟我說沒關係,我可以抱著他,我們曾經交往過。
醒來之後,突然回想起,我的生命裡有些苦難,但這些苦難在之後的人生裡,似乎轉換成另一種養分。就像我現在每半年都還是會去以前讀書的縣市,因為那時候心裡苦,但是也自由。因為中南部變化沒有台北大,所以每次回去都還是覺得與當時並未落差太大。都會想起曾經努力堅持的自己,想起自己如此勇敢。
我跟初戀在一起的時間很短,但是苦難的時間很長。真要說什麼,或許是因為我的執著。有時候會回想「為什麼會遇見這個人?是不是有什麼安排與約定。」
但想想,我們之間存在的其實並不是什麼了不起的情愫,而是年輕的憤慨以及不甘心,最後就是其實我是不容易放下的人。而這個人之於我有如此大的影響力,是因為他是我人生遇見的第一個需要放下的對象。
但近幾年,他出現在我的夢裡,多數是一個溫暖的角色。已經不再像過去夢見的如此地有距離感。我想這是曾經苦難後,潛意識也給我的祝福。
起床後,我突然發現,原來活到我這把年紀,其實我並沒有遇見那個所謂與我平淡過日子的人。我指得不是那種冬天為我送上熱水,或者颱風天夜裡一起買炸雞排的那種過日子的對象。
而是我願意讓他完整地進入我的人生。即使是百無聊賴的一天,我都可以信任的這樣的一個人。
我媽常說婚姻其實就是一起過日子,我想過日子就是或許發現其實她沒有這麼了不起,會看見他的每一個難堪的日常,看見他的無助與悲傷,看見他的討人厭,看見他黏你的模樣,也看見他不這麼黏你的模樣。有好多需要一起好好吃的一頓飯,他喜歡的可能你也不喜歡吃,你喜歡吃的可能他也不喜歡吃。
那種,很平凡的一個人的一天,但是攬著一個人分享另一半的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