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法官判定一位十七歲、帶有厭女思想的男性殺人犯是「恐怖攻擊」。這判決可能會成為世界潮流。
(這是「示意圖」,並非當事人所處場景)
二〇二〇年二月,一位十七歲的加拿大男性,在多倫多一家按摩院,拿17英吋的長刀,刺殺一位24歲女生超過40刀,殺死了她,然後又重傷另一位女生,在殺死她之前被壓制、逮捕。
因為兇手未滿18歲,所以沒有揭露真實姓名。但因為他的心智年齡已經成熟,而且並不是因為一時衝動殺人,而是有計畫、有思想體系地殺害跟他無冤無仇的女性,所以被認為要負起完整責任,不能因為未滿18歲就減刑。
辯方律師以「他還是個孩子、他受到『非志願單身』社群裡仇女論述洗腦」來為他辯解。但法官認為,這是受到特定思想與仇恨驅使的恐怖行動,不能以此理由脫罪。
二〇一八年時,在多倫多發生一件震驚全世界的「非志願單身」(incel)社群狂粉開貨車襲擊路人的攻擊事件。這位十七歲的男生,就因此得到啟發,認為自己也應該獻身攻擊女性的志業。
法院審理到最後,這位當年的17歲大男生,表達他非常後悔,也對受害者深深抱歉,表示他已經沒有厭女情結。但是受害者家屬還是感到害怕,覺得自己跟其他女性的安全需要受到保護。
最後,加拿大法官的判決,會讓兇手無法以未滿18歲為理由提前假釋,必須服完完整的刑期。
會有這樣的判決,跟歐美國家層出不窮的「非志願單身社群」引發的暴力事件有關。不過,這些「非志願單身」的男性,多數是值得同情與理解的,他們無法追求想要的愛情,往往是因為他們不懂現代女生的心理需求,造成一些溝通障礙。在遭遇失敗與挫折後,因為社群裡極端份子的激烈言論,導致少數人思想開始變得激烈。
台灣或許沒有大型的中文incel網路社群,但多數中學生有能力搜尋到英文網站,加入英文的網路社群。所以,台灣的學校也要開始注意年輕人是否會受到國外社群的負面影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