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令進補的季節到了,薑母鴨、羊肉爐是大家餐宴的首選,因此每逢這個時節酒駕就有增多的趨勢,而現在因為酒駕罰責越來越重,民間開始流行轉騎「類機車」,利用法規的漏洞,讓原本可能動輒數萬到數十萬的酒駕罰金(鍰),變成只需數千元就可以躲過嚴懲。遇到這種規避方式,警方也是無奈。
利用「類機車」規避酒駕,已經變成趨勢
這種「類機車」,隨著酒駕車牌被吊扣的人增多,改騎此交通工具的酒駕者也越來越多,因為坊間都會說,只要改騎這種「類機車」,遇到警察臨檢酒測也不用怕,而導致這種現象主要是下面3個原因。
雖然此類型電動車屬於動力交通工具,吹氣酒測數值超過0.25mg/L,即可以公共危險現行犯逮捕,但現在會騎「類機車」的人,大多知道只要拒測就好,不但罰的少,還不用送法院。
所以遇到警察臨檢酒測,駕駛大多直接「拒測」,如果警方要以刑法公共危險送辦,強制帶去抽血檢測,要符合相關不能安全駕駛要件,再向檢查官聲請強採票後才能帶去抽血,以血液中酒精濃度推算是否酒駕。由於門檻不低,實務操作有許多阻礙,所以除非是到酒醉泥爛的程度,不然鮮少會因駕駛酒駕拒測就帶去抽血。
上述規避酒駕的方式,雖然已經行之有年,但近年因為許多酒駕者交通工具被扣牌,無車可騎,改騎「類機車」的比率才越來越高,而現行法規對「類機車」酒駕扣車的處置也未完善,各派出所查扣的電動車屬慢車,不能拖去拖吊場,各所需自行保管,如果遇到當事人不領取查扣車輛,各所狹窄的扣車區很快就會不堪負荷,要經過法定時間處置也曠日費時,所以更降低取締電動車酒駕的意願。
執法者對維護用路人的安全責無旁貸,但現行的規定讓多年來取締數百件酒駕,亦曾任除醉專案績優人員的筆者莫可奈何,畢竟「類機車」雖然時速較低,但因此種「類機車」違規遭檢舉開罰不易,易有任意駕駛的情形,也因此據道安資訊查詢網統計,111年微型電動車即有9148件肇事造成用路人死傷,因此修改相關規定應屬刻不容緩,才能防止酒駕者鑽法律漏洞造成更多財損及傷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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