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分局公佈了今年來整個分局處理的民眾檢舉案件,到10月為止超過47000件,而我個人處理了超過4400件。沒多久,所內清道阿明(化名)突然Line我說:「你的數字有夠誇張的…。」
「我也很意外耶,我只是協辦而已,做的竟然比某些所的專責處理人員還多。」我也很驚訝的回他
阿明接著回:「對啊,所以我才說你的數字很扯。😂」
做了那麽大的量,收到許多民眾來電詢問,才發現原來大部份民眾有駕駛觀念誤區,而這些誤區也常被檢舉人鎖定,今天就跟大家分享五個對行車安全和荷包安全都很危險的駕駛方式,大家可以看看自己中了幾點:(如果對檢舉達人常檢舉的違規沒有概念,可以先從下面這篇文章開始看起)
第一種:車燈看心情打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109條規定:「夜間、雨天」必打「頭燈」;「起駛、轉彎、變換車道」必打「方向燈」,而且要全程「打好打滿」,這個小小的觀念可是價值1200-3600元呢。
第二種:臨停沒關係,三分鐘內都可以
常見的只有黃線才可以臨停,但黃線不開放檢舉。目前開放檢舉的是連臨停都不行的地方,「路口、快車道、人行道、公車站、併排」,這些地方,不要說臨停,連開門下車都不行。這些地方的停車費(罰鍰)可是特別貴,三分鐘內(臨停)收300-600元,三分鐘以上(違停)收600-1200元,所以下次不要抱怨司機不讓你在路口下車了。
第三種:內車道就是我的主線道
習慣內側車道當超車道嗎?當你是下圖箭頭的白車你要直行怎麼開才是對的?
選項1:繼續直行。
選項2:趕快跨線變換到右側直行車道。
選項3:認命左轉,轉彎後在下個路口再折返回原路線。
如果你選一,那就是轉彎車道直行(道交48條1項7款),價值600-1800元。
如果你選二,那就是跨越雙白線(道交48條1項2款),一樣價值600-1800元。
所以正確答案是三,所以不要再把內車道當主車道了,走到錯的車道,隱藏的成本更高喔。
還有另外兩種容易忽略的駕駛方式,連結如下,有興趣的讀者可以直接點選文章連結:
如果這些違規讓你想到哪位親友,趕快傳給他,讓他把省下的違規罰鍰請你吃頓飯吧。
如果大家喜歡我的文章,請幫我按愛心、追蹤加分享喔,你的鼓勵是我創作的動力,我是A.P Penlight,我們下次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