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震驚社會的國中生割喉命案,引發大眾關注,加害人隨身攜帶刀械的行為已非臨時起意的犯罪,而是本來就有主觀傷害不特定人的犯意,連砍十刀且刀刀致命,已非一般人所能想像,以一名青少年來說殺人可以如此鎮靜冷酷,視他人之命猶如草芥恣意踐踏,未來是否會做出更令人震驚的行為,光用想像就讓人不禁發寒,再說到那名所謂的乾妹,以正常人的想像頂多是想找人去教訓一下對方,若看到持刀攻擊理由盡快阻金,但卻不然,以二人的行為看來,看不出教化的可能性,更別說真有人會相信教化有其效果?否則不會監獄經常關的都是一些熟面孔,這個月出來下個月再進去了。
在我的國中時期,班上也是問題學生一堆,但現在看來頂多就是拳打腳踢尚不危害性命,打架鬧事更是常態,也曾看過同學把椅子的木板藏在屁股下準備隨時要攻擊老師,幸好沒真的發生,當時也是過得心驚膽顫,雖然大部分不干我的事,但那種情緒真的會倍受影響,有次幫一位被霸凌者出頭制止同學用血滴到對方桌上,最後就換我遭殃,所以這社會已經養成不要輕易替人發聲,以免受害。
曾經班上發生最嚴重的事件是同學用椅子丟對方,導致對方頭破血流,現在那個畫面還是栩栩如生的刻在我的腦海裡,更何況此案為殺人事件,這些學生們當下的驚恐跟震撼絕對不在話下,應當需要心理諮商的幫助,或許需要一段時間的平復,也希望他們不要對人性失望,的確社會上存在著少數壞人但大部份都是好人,期盼他們的純真心靈不要受太大的影響。
而基於對所謂犯罪人權的保護並非健全的社會運作,只會讓加害者更肆無忌憚,因為不諱言台灣就是犯罪的溫床,對於犯罪人的懲罰寬容就是對無辜人民的殘忍,我不懂為什麼常常要宣揚犯罪者的人權,對於那些被傷害被殺害的被害人來說別說人權連生命權都沒有一些保障,為什麼很多人選擇來台灣犯案,不為別的就算被抓也不會重判,離境之後更是難以追緝,這就是現況,不要再自欺欺人了,請誠實面對問題,台灣的法律就是犯罪者很好利用的工具完全起不到嚇阻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