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以後也會變成那樣的人──悲劇之後,我們怎麼與孩子談論

2021/10/22閱讀時間約 8 分鐘
攝影師:sl wong,連結:Pexels
作者/李庭芝
這天,人本三重青少年基地暫停例行的英文課與自然課,想要和學生聊聊最近社會上發生的事情。
2016 年 3 月 28 日上午,内湖發生了一起隨機殺人案,兇嫌隨即被逮捕,卻在台灣社會中引起始料未及的爭端。基地的老師們擔心孩子們内心有恐懼沒有機會抒發,也猜想孩子們内在還有疑惑或困頓,因此特地安排時間和孩子們聊一聊,聊孩子對事發經過的理解,感受與想法。
沒有想到,孩子們沒有想要談恐懼與擔心,反而先談了處罰。「班上有一個人講說不能立刻把他殺掉,要虐待他。」基地的老師珮筠跟我們說起當天討論的情況,「就說不能太便宜他。不能直接把他殺掉,要虐待他到他快死的時候,再趕快把他救起來然後再虐待他。」
「然後小智聽到同學說要虐待犯人,馬上就說不能這樣,這樣他的爸爸媽媽會傷心。接著我們聊到為什麼兇手會做出這樣子的事情,他就說,一定是壓力很大,或是有遇過什麼讓他承受不了的事情,然後壓力很大,才會變成那個樣子。」
這個說不能虐待犯人的小智,在談話之前卻是笑著拿出未經處理的案發現場照片,說照片上的恐怖畫面很酷很帥;而在來基地之前,小智被學校主任約談,主任告訴他,如果他堅持不願意銷過的話,以後有可能變成像隨機殺人犯那樣的人。

出乎意料的反差

隨機殺人案發生過後沒多久,珮筠在臉書上寫了一篇文章──
學務主任告訴他(小智):「因為你現在有十幾大過,以後很有可能成為那樣的人。」他說主任要他去做十五分鐘的愛校服務,所有的過都一筆勾銷。如果答應了交換條件,孩子不能再做出會被記過的事,並且在未來的一個禮拜內,學校會安裝
監視器在他的座位周圍,以確定他有沒有安分。
這篇發文引起了我的注意。如此悲傷的一個社會事件,老師不帶領學生討論如何保護自己、思考自己能做什麼來讓悲劇不再發生,反而是拿來當作交換條件的基礎,明示學生如果不立刻服從校規來證明清白,就可能成為那樣無血無肉兇殘的人。
於是我實地走訪人本青少年三重基地,希望能夠跟珮筠聊一聊小智的事情、還有基地課堂上對於案件的討論。我們想知道孩子們對這件事情的看法是什麼?像小智的主任所說的話,又會給孩子帶來什麼樣的影響?
「會不會滿困難的?」我問,「跟小孩談這件事情。」
「基本上不會太難。」珮筠說,「因為這件事情,小孩是有感覺的,無論是恐懼還是好奇,小孩有感興趣的話題,要談什麼都不會太難。因為小孩會回應,那就不會只是我們一直在講。」
青少年基地在事件發生的隔天,就利用課堂時間跟學生們討論這個議題,關於小智的狀況也是在課堂討論的時候發現。除此之外,她也注意到另外一件令她十分擔憂的事情。
珊筠在臉書文章中寫道:「一進來基地,小智就拿出沒有處理過的案發現場照片,笑著給在場的人看。我一看到,就請他把圖片收起來,他回我:為什麼?你不覺得這很帥嗎?我追問他覺得什麼東西很帥、為什麼覺得很帥,他只是一直反覆地說那個血淋淋的圖片很酷、很帥。」珮筠並不認為他心裡沒有任何的感覺,但他卻讓自己變得像是主任所預言的樣子,這是他真實的樣貌嗎?還是他早已習慣眾人懷疑的眼光,而漸漸讓自己變得麻木了?
「講說要虐殺犯人的那個孩子,其實是對案子最沒有感覺的,他講的過程都是很冷靜的,看到照片也只是喔喔這樣。不論是事件或照片好像都沒有影響到他。可是在討論不能夠讓犯人這麼便宜死掉的時候,他是發言最多的。」珮筠說,「反而是最早拿血腥照片出來,一直說很酷很帥的小智,聽到同學講要虐待犯人,馬上就說不能這樣,因為他的爸媽知道兒子被這樣處罰,會覺得傷心。」
「小智這個人的反差好大啊!」
「是,但是當我們想要繼續深入去問的時候,他很快又縮起來,什麼都不講。」
究竟是性格決定了行為,還是環境决定了行為?這個問題始終爭論不休。我們常說導致某個人行為的原因是因為他「性格偏差」,於是他犯下過錯是老天注定而且無藥可救,但是真的是這樣嗎?像小智這樣一個學期被記了十幾個大過的孩子,真的就是惡意重大,不知悔改嗎?
「學校不會拿這些事情出來討論,而是老師會直接講自己的看法。像是很多學生他可能直接來這裡,說我們老師今天講現在壞人那麼多、應該要立即死刑啊什麼的。」珮筠說:「因為是老師說的,很多小孩就直接把這個收下來,沒有機會讓他自己去想。也許他心裡覺得這當中有什麼奇怪的地方,可是沒有討論;也許他跟老師一樣生氣,那麼當老師說了一個看法,他就覺得對,應該要這樣,但沒有機會去細究生氣的原因。」
與我一同前來採訪的修補充道:「感覺這跟小智的狀況也有一點類似,就是主任說你以後會變成這樣,他當下生氣,可是他也不會去跟主任討論說喔我不是這樣子的人、你為什麼會這樣子講我之類的。就是把大人的話給收下來了。」
基地另外一位老師江思補充道:「我猜想,主任很在乎孩子被記了很多過,想方設法要孩子銷過,因此借著内湖隨機殺人的事,刺激孩子來銷過,而且提供了很優渥的交換條件──十幾個過只要做十五分鐘的愛校服務就可以相抵。前過清了,之後完全不可再犯。這樣孩子就不會再有任何的過了。
這個看似為孩子好的想方設法裡,唯一没有考慮到的就是孩子這個人。孩子被記過是有原因的,這些過的背後有孩子的困難,困難不解决,孩子還是會再犯。
主任是把孩子放在心上的人,不然不會社會一發生重大事件,主任就想出十五分鐘的銷過法,但主任放在心上的是孩子被記的過,以致於,忘了這個『激勵』的說法──因為你現在有十幾大過,以後很有可能成為那樣的人──其實重重的傷了孩子,也傷了主任與孩子的關係。」

如果把「怪怪的人」代換成是成績差的人……

我想起先前聽到有學生主張要虐殺兇手。案件剛發生後的那段時間,我在網路和新聞媒體上,看到許多義憤填膺的輿論,描述該怎麼凌遲犯人才能大快人心,當中所透露出來的惡意令我不安。我想起大人們討論鞭刑、石刑、潑酸等等殘酷的刑罰,與基地孩子的話語兩相對照,讓我不禁覺得,我們是否在無形之中,讓孩子沾染了這樣子的想法,讓他們認同為了自己的安全、為了報復而去傷害一個人,不論多麼暴虐、多麼沒有道理,都是可以接受的?
思慧和孩子們討論台北市政府在事件過後,想要推動強制就醫的政策。她發現很多學生無感,是來自於他們覺得事件離自己很遙遠,於是就換了一個說法來比喻,然後問學生們的想法。
「小孩會覺得說,像路上那些所謂『怪怪的人』,如果他們可以被監控或是被特別照顧起來,這樣很好、很安全,這種事情會比較少發生。那後來我就問他們說:如果有一天,學校提出了一個政策,比如說成績是在平均六十分以下,或是說,曾經有抽菸、有跟同學打架、吵架、有被記過的,通通都被列在一個黑名單裡,以後只要學校發生任何事情,像是掉東西啊、或是有誰被打但是找不到兇手的這種,就從這個名單裡去調查,然後問他們的想法。」
「他們就說當然不行!我問他們說為什麼,小孩就說這是侵害人身自由,有一個人說,憲法有保障我們有自由啊!這是我們的人權,學校怎麼可以因為這樣子就懷疑?然後有一個小孩就說他平常就是這樣的人,會去捉弄同學,老師常常認為他是麻煩的人,他覺得自己會因為這樣子就被調查,可是他並沒有做這件事情,為什麼要被人家這樣懷疑?我就說,對,但是這跟我們剛剛在講的事情是類似的,那些人可能看起來是有狀況的、怪怪的,可是他也不見得是做這樣事情的人。」
原本並不是會做這樣事情的人,身邊的人卻指證歷歷,那麼這個人是不是漸漸地就會被推進那樣的位子裡?我們不負責任地說眼前的這個人具有邪惡的因子,將他劃出界外,宣告他不再具有身為人類的資格,因此我們可以盡情傷害他。然而他真的是我們所說的人嗎?還是我們只是想要為自己的恐懼與憤怒,找到無辜弱小的代罪羔羊來發洩?

談論孩子的感受,還是願自己的感受影響孩子?

比如說小智的主任,為學生貼上標籤,說他以後會成為像殺人犯那樣的人,他真的是惡意嗎?我想也不盡然,他也許是害怕、也許是擔心,他在小智身上看到了他所認為的壞性格,便把自己的擔憂恐懼投射上去,極盡所能地想要消滅。於是他把大大小小的偏差行為記成「過」,又強迫小智做勞動服務銷過,卻沒有去探究小智這些行為背後的原因,或是去尋找除了記過之外方法,將小智從也許偏惡的路線導回善的道路。
如果整個社會教導我們面對憤怒、恐懼的方法就是去劃分出所謂的「我們」與「他們」,然後去攻擊那些「他們」來讓自己感覺安全,那麼不斷有殺人犯用冷酷罪行來釋放自己情緒,似乎也就不那麼難以理解。
悲劇之後,我們怎麼與孩子談論?就像一面照進人性黑暗之處的鏡子,我們引導孩子從中看到的會是對人性脆弱的理解與包容,就像他在未來需要包容所愛的人與自己的脆弱之處一樣?還是我們讓孩子看到的是釋放暴力的機會,只要有理由,就可以盡情傷害別人而毫不內疚,因為「是他活該」?
原載於《人本教育札記》第 32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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