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國前本想發一篇文分享我租屋處一些令我怦然心動的物品,那時我是多麼真切的因為它們而感到幸福。我無法在原生家庭中感到自在,這個在花蓮兩人一貓的租屋處,是我唯一的家,至少我當初是這麼認為。
一個人出走,以為會很想他們很想家,想念我擁有的。沒想到每天每天,腦子裡都是這句話: I have nothing to lose.
不想念貓是最令我震驚的事,曾經因為他的存在,我感受到多少幸福與美好,現在竟有種斷裂感,我連當初的感受都無法反芻。家中的物品更不用說,什麼都沒了也無所謂,我彷彿歸零,在過一個全新的人生。
人真的有辦法擁有什麼嗎?現在的我連回憶都好難擁有。我的自我意識真的是我的嗎?還是依然是他人的、社會的,淺移默化並欺騙我以為是我自己的?朋友圈是我的嗎?國家是我的嗎?世界是我的嗎?還是恰好相反,我是社會的、國家的、世界的?還是世間萬物本就沒有隸屬於誰,我們只是共生,只是恰好共存在這?
重要的事情很多,所以什麼都不重要了。我讓萬物經過我,同意他們一瞬間帶給我"我擁有了"的錯覺,也同意他們溜走。我要做且只能做的就是接受。
以及好好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