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碎唸】歐買嘎!我居然編到葛里遜的小說了?

更新於 發佈於 閱讀時間約 3 分鐘


不知道為什麼,我明明是一個很愛看小說的人,可每次接到編書案子都以財經管理類的書居多,實在很無語,為何都沒人找我編小說呢?

直到那年接到遠流發的案子,要我編的居然是一本小說,而且是我最最最喜歡的美國作家——

約翰.葛里遜(John Grish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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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處:https://opinion.cw.com.tw/blog/profile/195/article/6006


的書,還是當年他的最新作品——《The Confession》。

說起來我還是台灣第二個讀到《The Confession》中文版的人耶!(第一個人是譯者),想到這一點,不由得眉笑眼開,開心到手舞足蹈、原地繞三圈外加後空翻——

是不可能的。

拿到原文書時,著實大吃了一驚,居然是硬皮精裝,成本很高的呀。

而且好大一本,比一般國外或國內的平裝本要大上許多,想必在國外是重量級大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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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不出有多大是吧?那這樣呢?比一個手掌還大,而且大很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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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邊的《西奧律師事務所》是25開的書,《The Confession》原文書比它高上好幾公分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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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度也很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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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底折口有老葛帥帥的大頭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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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頁的編排我也挺喜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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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T!

原文書不是重點!

重點是它要變成中文繁體書了!哈哈!

儘管興奮異常,編輯這本書時卻是牢騷滿腹:

「好煩哦!怎麼又要吃飯了!?」

「好煩哦!!怎麼又要睡覺了!?」

「好煩哦!!!怎麼又要上班了啦!?」

「就不能讓我一次看個夠嗎?!」

媽媽見我不出書房半步,頻頻誇讚:「后!最近工作好認真哦!都快十二點還不想睡覺后!?」

其實是因為──

劇情實在太緊湊了啦!一看就停不下來,沒看完就睡不著覺!

雖然過程中很多時候心都很凝!經常很想破口大罵天理何在!但有更多時候是心緒澎湃、感動到無以名狀,或有一股暖意從心底流過,或有報一箭之仇的痛快淋漓,或幾度鼻酸淚含眶,就像在看是一部情感多層次的動作片。

這本書的譯者是方祖芳,專職譯者,曾獲第二十三屆梁實秋翻譯獎。她的譯作包括《迷走亞馬遜》、《走對下一步》、《我的名字叫Money》、《飛行少年》、《最困難的事,別交給最有能力的人》、《車諾比的悲鳴》等書,現居美國馬里蘭州。

原來是定居美國的華人,難怪可以翻得這麼流暢,很多美國用語都轉得很有技巧,簡直如行雲流水,即使得邊讀邊校稿、注意遣詞用字的修潤、前後人名或專有名詞統一與否、不時得翻閱對照原文書,依然不失閱讀樂趣,因為這書夠好看!絕對可以把你「吸」進劇情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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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處:https://m.ylib.com/

內容簡介:

一個白人高中啦啦隊員之死,一個前途看好的黑人足球隊員。 一通告密電話、警察刑求、漏洞百出的自白、抓耙子罪犯的證詞,即使沒有屍體,謀殺案也可以成立,十八歲的黑人青年因此被判處死刑……

就在執行死刑前夕,施洛德牧師的辦公室來了一個拄著拐杖的人,他曾以強暴罪名多次入獄,此刻還在假釋中。他道出掩蓋了九年的自白:他才是那樁殺人強暴案的真凶。

他的話可以相信嗎?他為何突然良心發現,決定投案?龐大的檢調司法體系,會相信即將處死的是一個無辜的人?即使證明死刑犯的清白,司法體系會認錯嗎?

行刑迫在眉睫,施洛德牧師只有一個念頭:阻擋執行死刑,查明真相。

葛里遜並沒有輕易讓正義伸張,因為落實到現實世界中,正義不可能只是黑白分明的道德訴求,更牽涉到各方立場的角力、各種利益的計算。

正因為葛里遜不求大快人心,筆下的故事也更精彩、甚至動人。 


但要提醒想看的人:

心臟強度要夠,不然就是房間枕頭數要夠,可以在你氣到快吐血時,任你捏圓搓扁、搥打撕咬......

我只追隨靈感,想寫啥就寫啥。 最愛寫小說和搞笑文,其他文章通常是用來掙錢和練文筆的。 希望有生之年皆能隨心所欲、自由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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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交完雜誌稿,我總會膽戰心驚一陣子,因為主編大人看完稿子之後,一定會回稿要我修改,改稿無妨,但起碼要讓我知道,你究竟要我改什麼?更頭痛的是,主編大人總會問一些很令人三條線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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