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本赫曼‧赫茨伯格(Herman Hertzberger)的《建築學教程:設計原理》是當年念建築系大二時修的ㄧ門系上選修課「建築案例分析(一)」所用的課本。說實話,大部分建築系上課是沒有課本的,有的話,也只是在考前的時候翻一翻,看看考試範圍而已。要說有沒有哪一本課本從頭到尾看過一遍的,以我個人而言,沒有。不過當初留下的債,現在還是要還的。
這本《建築學教程:設計原理》系列其實有兩本,第二集是《建築學教程:空間與建築師》,但是繁體版的只有第一集,希望未來能出版繁體版(聽說簡體版的翻得不太好)。本書作者赫曼‧赫茨伯格(1932~)是一位荷蘭建築師,經由他實際參與建築的實務經驗,做為該書理論體系的一個基礎。畢竟學校教育的限制在於,很難想像或者預見使用者在實際空間上的應用與感覺,而在建築師有經驗的帶領之下,讓學生、讀者發現真實的問題,而如何解決真實的問題或者設計出發生各種使用價值的可能,便是本書所想要探討的主要課題。
在當前「自造者」的時代,人人都可以是Maker,同一個空間,在不同人為的使用下,會有不同的使用方式與活動發生。所以,當「改變空間」的使用做為設計空間的前提時,建築師如何拿捏在現有空間量下創造容許最多種價值發生的空間,便顯得至關重要。
但是,建築師在使用者沒有限制與限制使用的空間自由之間,如何判斷孰優孰劣呢?在是否賦予使用者使用的空間自由之前,或許一個更根本的問題是,建築師真的能夠控制或者設計空間「被使用的自由」嗎?
「一個真正屬於大家的地方,一個為每一個人所控制、管理,並為每一個人服務的世界,應該是小尺度的,不能超越一個人所能面對及他個人所能照料的範圍。」
「小尺度」是一種概念,簡單說就是一個人類所使用的空間,應該以人類做為模矩、以人類的尺度做為使用的單位。而「照料的範圍」則是指,人類有限制的範圍,人因為是人,就有生理上的限制與為了生存而產生的行為上的限制。這裡衍伸出另一個有趣的問題是,假設一支斧頭在任何人的手裡,斧頭便會自然的拿來「砍」東西,不會拿來當椅子坐或者當鉛筆寫等非斧頭本身功能的事務。而不同環境中不同的人們,似乎存在著用不同的方式作著同樣的事情,或用相同的方式做著不同的事情。在因應不同環境產生不同的居住空間中,雖然從事相同的食衣住行,但是其背後卻因為不同的文化而產生多元的意義。一個好的建築,即便在限制的自由之下,適應、框限各種使用者的使用方式,但是其使用背後的意義卻都是不相同的。
行為發生背後的脈絡一定存在著因果關係嗎?我們又如何找出決定性的原因呢?這類問題已經牽涉到認知科學、心理學、哲學等非空間專業能夠解決的問題了。我只能說,當建築師無法描繪人類行為背後動機時,建築師只能夠盡量地利用自己的「想像力」創造最多元、最自由的空間,而這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尺度、形式和材料的選擇,來試圖滿足未來使用者其使用的可能。
本書另外談到一個有趣的現象是,建築師一方面在設計一個有較強的多價性,蘊含著個人理解和表達潛力的空間的同時,回頭看使用者在使用空間所考量的條件,其實不單單是空間是否具有吸引使用者使用的暗示或機會,而是有可能依附在某種「權力」關係之下的。例如:辦公空間,受到主管或者公司對於員工的權力限制所影響,空間的使用自由,便取決於公司主管願意賦予低層的個體使用者多少使用空間的責任。
或許建築師永遠沒辦法設計真正多價性的空間,這就好比一個表示「中立」的空間,是永遠不存在的,空間必然至少帶有某種成見與價值,而建築師的工作就是不斷的反思與自問,我們的空間條件是否平等分配,以及我們的設計成果是否有意無意地從空間層次上確認了那些已經被社會懷疑的東西。唯有不斷懷疑與改善,不斷追求好而沒有最好,才能夠打破建築設計的框限,創造空間使用的可能。例如:當創造良好的鄰里互動成為主流價值,除了考量促使鄰里互動的可能原因(住宅大小、質量、經濟條件等關係),是否該思考,何謂互動呢?互動是指共同完成一件事情、亦或眼神上的交流呢?虛擬互動也能成為一種鄰里互動嗎?而為何鄰里需要互動呢?是為了滿足某種需求、或者價值上的交換?
「整部建築歷史是一個正立面的歷史,建築物似乎根本沒有背面。」作者不斷提醒我們,看待建築的方式應該是多元的,從業者的角度、使用者的角度、營建的角度、環境的角度再到建築師做價值判斷的角度,這從來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而建築的存在,從來就不是建築師一個人的事情,人人皆有追求更好居住環境的權利,如果在建築之路上有什麼終極價值是值得我一輩子去追求的,那就是打破建築專業與一般民眾的界線,讓人人都有自由與權利創造屬於自己的空間。
2016/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