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和律師:當事人的隱瞞和態度保留

2024/03/11閱讀時間約 1 分鐘

今天保母虐兒的新聞躍上頭條,看了很是痛心,手法之兇殘,讓我看完後都倒抽了一口涼氣。

但讓我更難過的是,當我看到大批網友質疑社工,訪視為何沒有看出端倪時,這會讓我聯想到律師的困境也是如此。

曾經,我也是菜雞律師一枚,當事人對我說的話照盤全收,曾經遇過一個案件,當事人告訴我「車子已經停在原地,過了很久,對方才撞上來」。

沒想到,到了地檢署開偵查庭,現場勘驗監視器畫面後,發現根本不是如此,是當事人根本沒有停車,甚至還違規開到對向車道,才發生車禍。

這種「遭到背叛」的感覺深深烙印在我心裡。

畢竟我開庭前花了好大的力氣開會、寫狀和模擬開庭,都是因為相信當事人說的話,而做的準備。

網友可能會說,那是你菜啊,你當然看不出來!

實際上,老練的律師能做的,也就只是從當事人透露的案情抓破綻,用各種問題去質疑當事人,彷彿自己就是小檢察官,先讓當事人說服律師,這樣才能通過真正檢察官開庭時的檢驗。

所以,如果當事人邏輯天衣無縫,又或是沒什麼證據,那自然連再專業的律師也會被騙過。

同理,社工其實也有可能發生一樣的狀況,在巨大的案量負荷,壓縮每個案件的訪視時間,以及訪視對象有意隱瞞或態度保留的情況下,幾乎是無法掌握全貌的。

我知道追蹤我的粉絲來自四面八方,但過去身為社工人的一份子,我不得不站出來說這些話,我相信當社工知道自己個案出事,絕對是最痛心、也是最捨不得的一位。社工們,真的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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矮袋鼠,是矮袋鼠屬不是矮袋鼠叔;但矮袋鼠律師,卻是矮袋鼠叔。畢業於台大社工雙主修法律系,曾擔任一年社工師,現為執業律師,多次到各級單位學校分享網路成癮預防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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