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謂建築現象學?何謂建築的意向性?建築如何被我們知覺?或者說,如何在知覺中意向建築的同一性?在回答這些問題之前,必須先回答我們如何知覺自我的同一性?
以正立方體為例,同一個面相在不同的時間中呈現不同的輪廓。藉由輪廓,我們得到正立方體的「同一性」。我們之所以能夠在前一秒與下一秒的差異中得到正立方體的同一性的原因在於,知覺所產生的「記憶」。
何謂記憶?當我回憶時又是在回憶什麼?是回憶影像?還是回憶知覺?經驗與其對象必須先被遺忘才能被記起。回憶是一種分離開來的,新的經驗的開始,是再度回到那個已經落到意識之外的東西。因此,回憶是一種意識、一種知覺,回憶讓過去的經驗有再次活動、被知覺的可能。
回憶是多重的經驗,因為每一次的回憶都有所不同,都有新的面相、都有不同的顯現與不顯現。藉由回憶的顯現與不顯現的差異中,自我的同一性在一次次記憶的移置與認取下建立起來。若沒有記憶,我們便無從回憶、無從形構自我。當我們面對一個新事物時,我們所曾經看過的東西、記憶便會一併湧現,影響我們當下所看到的。回憶,即意向不在場顯現的能力,是構成人之所以為人的重要條件。
我們如何記憶建築?何謂建築的意向性?建築的意向相較於文字,是更接近圖像的。我們閱讀文字,很少會停留在文字上,文字帶給我們的不是眼前密密麻麻工整的排列圖象,而是指向事物(文字)之外、非此時此地的意向(意義)。圖像則是讓人此時此地的意向停留在圖像上。圖象相較於文字,多了內容主題與材料基底之間的焦點移轉,既是此時此地又彼時彼地的。如同我們意向建築時,有時是意向著此時此地的建築材料,有時則是意向著彼時彼地的使用慾望,創造空間的機能。
當我們進入理性領域時,我們超出了、超越了我們的主觀性;我們轉而成為超越自我。建築如何超越建築的主觀性呈為超越建築?以下試著從現象學的三個進路思考超越建築的可能:
1.「部分與整體」:清楚分辨建築的「片段」與「環節」,避免將抽象者當成具體者思考的危險。因為建築常常是由抽象的概念開始,若一開始便錯誤思考,便會得出錯誤的答案。例如:概念是「動線」,明顯的,動線是環節而不是片段,因為動線既不只拿來移「動」、也不是一條「線」。實際上,動線是「既可行動也可停留的轉彎曲線」,且動線之外亦有在建築其他空間行動的可能。因此,思考動線時,不能獨立於建築抽象思考。
2.「同一與多重」:同一個建築,建築的空間經驗是多重的呈現。因為建築的同一性與建築的多重經驗是屬於不同的層次。建築師所「設計」的空間經驗,僅是建築經驗的一部分,建築經驗更多時候是在不同的時間、環境、使用中,創造、呈現了不同的經驗。而建築的同一性不是多重經驗的總和,同一性是先驗的、超越經驗的,卻也必須由表象、經驗所給出。
3.「顯現與不顯現」:建築的經驗並不只有來自感官世界。當我們在設計建築,建築是以空虛意向、不顯現的方式呈現。當建築被蓋出來時,建築是以滿實、顯現的方式呈現。然而,事物的呈現總是有所保留,甚至錯誤與遮蔽的。建築的可能性條件在於,有不顯現的建築做為襯底,在顯現與不顯現的差異之中,空間對我們產生的意義,才有了思考建築的可能。
超越建築是一種建築存在的「適當」狀態。超越建築在建築的顯現與不顯現裡,在建築的未來與過去裡,在建築有所距離與有所超越裡,在建築未知與存疑的事物裡。藉由現象學思考建築的判斷與意義,讓建築的命題由有限性轉為普遍性,對建築整全圖象有一個更深切的把握。
20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