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痛,會不會是用別人的錯來懲罰自己
內人的球隊有位球友,老師退休,先生去大陸經商,兩個孩子由她照顧,雖然分隔兩地,然而感情似乎不受影響……,有天突然接到要求立即離婚的訊息,因為小三有了身孕,孩子和小三都需要名分,她錯愕痛心之餘,渾渾噩噩的過了幾天,驚惶痛苦又覺得羞愧之下,也不知向誰求助。結果在老公的一再的威脅、祈求之下,簽下證書,兩個孩子歸她,一毛錢都不要,靠著自己的力量把孩子拉拔長大。孩子長大離家後,她勉強走了出來,參加了內子的球隊,偶而會和內子談談心事,內子有活動時,她大概都無法參加,她的說法是每天都必須吞幾顆安眠藥才能入睡,醒來才意識到自己還活著……。偶與友人談及此事,友人指出她應該還沒有從那個傷痛中走出來,因為她一直在迴避和遮掩那件讓她痛不欲生的事件,也因此那個痛也就一直停駐在她的心裡和身上,時不時的就會偶現行蹤,讓她再度受傷。
身上的傷—例如最近一段時間的腰酸—會影響到生活,因此我們急著找醫生,積極設法治療,然而,心上的傷則因為外表看不見,而且我們也忌諱去提及—那會顥出我們不夠堅強—,再加上別人也只能依照自己的經驗或知識提供出一些他認為對你有幫助的建議,例如,要你儘快處理,快刀斬斷麻,之後才能全力療癒,儘速從傷痛中慢慢的復原。我想起《擁抱B選項》,作者在面臨丈夫驟逝的傷痛時,痛不欲生,即令認知上知道過不在己,而且事己無法挽回,然而情感上卻一直過不去。這種狀況一直在她終於放下時,才終於能鼓勇再尋幸福。
昨天吃飯時,與一位朋友談及女老師的離婚。朋友認為:碰到感情上的重大變故,除非自己準備好了,否則不要輕易做作何決定;準備好了之後(情感上已能放下時),所做的決定才不會讓你在事後感到後悔,難過,抱怨,不滿,因為該得的堅持得,該要的一定要。既然不是你的錯,準備好之後,就不必再承擔對方的口中的對你的攻擊或藉口(那都是為了達成他的目標所用的卑劣手段。真正讓你受傷的,其實是對方的攻擊和藉口。),事後也就不會再有什麼傷痛或憤恨,因為那件事在你心中已經過去了。至於那位老師,她的建議是面對它,接受它,處理它,放下它。(其實,道理都很清楚,也很簡單,問題是當事者。知道不難,實踐,嗯,沒那麼容易。如果那麼容易,天底下也就沒有那麼多難過傷心了,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