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最近的數個月,我一直嘗試在自身意願和能力範圍內練習用盡可能寬鬆的條件對別人好,而為了讓這一切都可持續,我一邊謹記「真心付出的過程本身就是絕佳的回報」,一邊提醒自己真的對別人好便盡量不要強逼別人甚麼。這些道理我雖然在數年前便明白,可是我是在數星期前才總算是真正做到了一些,而要分辨自己在這方面做得如何的方法之一,就是撫心自問,到底自己是給別人更好的選擇,還是強逼別人作出某些選擇?用英語來說,我要做的,就是「Be a choice giver, not a choice maker」,我愈是這樣在心中告誡自己,便愈不容易不自覺地把自身的意志強加在別人身上。
相比之下,那些動不動就用「都是為你好」的名義逼使對方作出某些選擇的人,他們往往會慣性對對方作出情緒勒索或道德綁架而不自知,還誤以為真愛就得用這種「為對方負責」的方式來體現。當然,在某些特殊情況下,例如要即時阻止對方作出很可能違法、傷害別人,或破壞其他事物的危險言行,或是對方當下的心智能力遠遠還未達到絕大部分成人的正常水平時,這些偽裝成愛的控制或許是必要之惡,或至少是多害取其輕,因此一律禁止所有情緒勒索也不排除是一種道德綁架。可是,這些手段最好還是可免則免,因為真是愛對方的話,首先得接納自己和對方都是有自由意志的獨立個體,一方面自己既不需要如此依賴對方對自己的服從,另一方面對方和自己一樣都有其苦衷和難處,即使還沒能理解對方這些痛點與限制,至少也可以嘗試尊重對方的選擇,以及想想自己會否希望被人干涉自己的事。
誠然,偶爾的好為人師幾乎人人都會,而我自己也還沒有完全放下這種虛妄,可是我可以選擇如何看待和處理這種越界的本能和衝動,而既然我也不太喜歡別人粗暴干涉完全屬於我自己的事(即不會影響別人),我也可以學習如何儘量避免剝奪別人的自主權而不自知。假如我這種衝動很強烈的話,我可以覺察這背後反映自己想得到甚麼效果或避開甚麼問題。例如,我在健身室時,經常一眼便發現一些使用者用划艇機的動作不太好,我有些時候也稍為想告訴他們我所學到的划艇動作。不過我也會問自己,我是真的只是想讓他們知道更好的划艇方式,還是認為我有需要糾正他們那些不太好的姿勢,甚或是因為我覺得我總是一個人去健身室很孤單寂寞,所以想找機會和別人建立連結?畢竟他們又不是很用力、划得很快或很久(否則一直這樣下去早晚會對脊椎造成不可逆的傷害),即使動作有些問題,對他們自身和划艇機都不會有甚麼危險,既然他們又沒有影響別人,這種他們習慣的方式對他們來說並無多大改正的必要;如果我是想有人陪伴的話,我完全可以用更友善和顧及別人的方式,而不需要無端給予別人壓力;即使我真的單純想分享,也要先看看別人是否想認真地划艇(這對做了很久健身的人來說通常都能看出個大概),要是他們只是變相打卡的話,我這種分享對對方來說便沒有多大意義了。
在很多其他方面也可以注意自己是給予還是逼使別人選擇,例如讓座是給予有需要的人坐或不坐的選擇,還是在對方婉拒後感到自己的好意被拒絕因而堅持給對方坐?一起吃飯後自己即興提出別人可以不付錢,他們表明希望AA的話自己可以欣然接受還是會感到丟臉難堪因而堅持請客?甚至是求職面試時,我讓面試官看見的和工作直接相關的重要部分是否都是真實的自己(但有些真話還是可以不全說),因而讓他們更瞭解我對僱主來說是否足夠好的人選(我只是在確保自己符合入職要求下給予他們「自己」這個不太差的選擇),還是由於我覺得我不太可能找到其他工作因而對他們惡意隱瞞、誤導甚至說謊,而不想想真的受聘後自己反而會因為被發現「貨不對辦」而變得更麻煩?我在面試前的種種準備,是真的珍惜和尊重這次面試(準備不足也許只會浪費面試官的寶貴時間以及實際上更合適的求職者的面試機會),還是只是太過害怕被別人否定但又不知何故(面試官很少會交代落選原因)?
假如我有幸能有女朋友的話,她很可能最能考驗我是否真的只想給予別人更合適的選擇,還是仍然會忍不住強迫別人做特定的決定。一旦在結婚前她便愛上別人的話(結婚後就是另一回事),我是會一邊表明我不會強求她不離開我,一邊傳遞我想她給我修復雙方供需匹配上的機會(假如我還能修復的話),還是會因為戴了綠帽而感到無比恥辱,但又害怕再也找不到新女友而硬逼她離開那個男人?如果我真是無條件或至少用很寬鬆的條件愛她的話,假設那個男人比我更能讓她感到幸福,雖然我依然會很傷心難過,可是我還是至少會希望自己能衷心祝福他們修成正果(即使不一定說得出口)。至於自己的幸福可以由自己創造,我完全可以從這段悲痛中成長,而不需要如此輕易把自己吊死在一棵樹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