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公司來說,在臉書、google下廣告,或是使用google各種服務,已經是企業的日常,就連非營利組織也不例外。
Google在台灣已經有設分公司,所以使用google的服務,原則上google都會開立發票,所以比較沒問題。但臉書很堅持不開發票給公司,因此會衍生「跨境電商」所產生的報稅、繳稅、入帳的問題,這些問題總是困擾著企業主以及會計人員,今天讓我們以臉書為例,一次說清楚。
廣告投遞方式主要分成三種,分別是個人投遞、企業/組織自行投遞、透過代理商投遞,他們在稅務上的差別主要在於營業稅、扣繳稅、服務費、國外刷卡手續費以及付款後取得的憑證,以下我們針對這三種類型的投遞方式快速說明。
如果我們在臉書下廣告時沒有提供統編,就屬於個人投遞廣告。
需要負擔的稅費有5%營業稅,以及1.5%的國外刷卡手續費,合計大約6.6%。
下100元廣告,需支付106元,(100*1.05)*1.015=106
個人投遞廣告所取得的發票,無法入公司帳,因此如果廣告費要入公司帳的話,就不能以個人投遞廣告喔!
如果我們在臉書下廣告時有提供統編,就屬於企業/組織自行投遞。注意,並不限於營業事業,只要是有統編的組織都算,除了公司行號之外,教育、文化、公益、慈善團體也都包含在內。
這個類型需要負擔的稅負是扣繳稅,而不是上面說到個人投遞需負擔的營業稅,這部分要特別留意。至於扣繳稅要如何計算,分成兩種狀況,以電商是否有申請核定利潤率課稅而定,這個核定需要跨境電商自行向國稅局申請。以臉書為例,他有申請以核定利潤率課稅,因此,扣繳稅額=我國來源收入×核定淨利率30%×境內利潤貢獻程度100%×扣繳率20%=6%
下100元廣告,給付總額=100-(1-6%)=106,扣繳稅額=106*6%=6,給付淨額=106-6=100。簡單說,給付淨額就是我們實際付給臉書的錢100元,扣繳稅額6元是我們幫臉書代繳給台灣政府的稅金,所以臉書實際上是賺106元,而當中的6元是稅金。
因此,需要負擔的稅費有6%扣繳稅,以及1.5%的國外刷卡手續費,合計大約7.5%。
需要特別注意的是,企業必須於刷卡後10日內將扣繳稅額繳納給國庫,並且向國稅局做扣繳申報,如果沒有在10日內完成這個流程,會有罰鍰喔!
因為臉書不會開發票給公司,只會開立invoice給公司,因此公司會以invoice入帳。
如果我們透過國內的廣告代理商投遞廣告,通常代理商會收取5%-20%服務費,服務費的高低主要取決於代理商提供服務內容而定,比方說看廣告是公司自操還是代理商代操,服務費就會差很多。
需要負擔的稅費,除了服務費之外,還有需要支付給代理商的營業稅,因為代理商會開發票給企業,因此企業會以這張發票申報扣抵營業稅, 並且以這張發票入帳。
我們以這張表作個總結,分別將個人投遞、企業/組織自行投遞、透過代理商投遞,在營業稅、扣繳稅、服務費、國外刷卡手續費以及付款後取得的憑證的比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