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有個領悟,感覺好像真的看到問題背後的需求了。
其實對 Trust 本身有需求,都是來自人與人之間想要 Collaborate做什麼事情,
在這個觀點下,Trustworthy AI 本身應該是 Collaboration 的 Solution。
之前只從理論上看 Trust,又被細分成 privacy, fairness 等等各種變種,
但這其實都沒有抓到背後的demand,就變成是在玩research game。
而如果從 Data Collaboration這個demand 來看,
要make sure no privacy concern,
make sure collaboration leads better utility,
make sure no unfair consequence 其實都變得非常自然。
以這個Sense,Trustworkth AI 是 Product,
而 Cross Party Collaboration 才是 Value Proposition。
Synthetic data, Machine Learning, Statistics這些我很清楚的東西,
其實都是一種手段。
這些工具對我來說是明局。
最近聽道德經就有講到,
你覺得清楚的部分是明局,你看不清楚的是暗局。
玄本身是黑色的意思,當你覺得很玄,
就是還沒看到自己明局中的暗局。
而剛剛那個領悟其實就代表了,
明局是Trustworthy AI,暗局是Data Collaboration
領悟後明局變大了,就又會開啟新的暗局。
很有趣,難怪說開公司的人都要讀道德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