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級的人,小時候,物質生活都比較差,這是當時普遍現象。
但是,四年級的人,曾經有過很好的機會。那就是當時的房價,相對便宜。
應該有不少四年級的人,在年輕時,都買了自用住宅。
那時候,薪水雖然不高,貸款之後,還是買的起房子。
我記得40年前,我住在台中大里十九甲。
當地的雙併二樓透天別墅,價格只有100多萬元,大約不到現在的十分之一。
而且,在房價逐漸上漲過程中,只要咬一咬牙,生活節省點,忍耐一下,湊出些自備款,可以買不只一棟房子。
可惜的是,人無法看到未來,不可能知道現在的房價。
如果能知道現在高漲的房價,40年前,無論如何,我都要拼命買房子,現在就不必煩惱退休金不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