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第1148條之1(財產贈與視同所得遺產之計算期限)(98.06.10增訂公布)之條文、立法沿革及理由

更新於 發佈於 閱讀時間約 2 分鐘

所在編章︰

第五編 繼承\第二章 遺產之繼承\第一節 效力(§1147~1153)

立法沿革︰

98.06.10增訂公布(後續尚無修正)

民法第1148條之1(財產贈與視同所得遺產之計算期限)(98.06.10增訂公布)

Ⅰ繼承人在繼承開始前二年內,從被繼承人受有財產之贈與者,該財產視為其所得遺產。

Ⅱ前項財產如已移轉或滅失,其價額,依贈與時之價值計算。

理由:

一、本條新增。

二、本次修正之第1148條第2項已明定繼承人對於被繼承人之債務,僅以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為避免被繼承人於生前將遺產贈與繼承人,以減少繼承開始時之繼承人所得遺產,致影響被繼承人債權人之權益,宜明定該等財產視同所得遺產。惟若被繼承人生前所有贈與繼承人之財產均視為所得遺產,恐亦與民眾情感相違,且對繼承人亦有失公允。故為兼顧繼承人與債權人之權益,爰參考現行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5條規定,明定繼承人於繼承開始前2年內,從被繼承人受有財產之贈與者,該財產始視為其所得遺產,爰增訂第1項規定。

三、依第1項視為所得遺產之財產,如已移轉或滅失,則如何計算遺產價額,宜予明定,爰參考第1173條第3項規定,增訂第2項,明定依贈與時之價值計算。

四、本條視為所得遺產之規定,係為避免被繼承人於生前將遺產贈與繼承人,以減少繼承開始時之繼承人所得遺產,致影響被繼承人之債權人權益而設,並不影響繼承人間應繼財產之計算。因此,本條第1項財產除屬於第1173條所定特種贈與應予歸扣外,並不計入第1173條應繼遺產,併予敘明。

❄️❄️❄️❄️❄️❄️❄️❄️❄️❄️❄️❄️❄️❄️

您可能也感興趣

留言
avatar-img
留言分享你的想法!
avatar-img
民法上書坊
2會員
624內容數
歡迎來到李不微之民法上書坊
民法上書坊的其他內容
2024/08/23
所在編章︰ 第五編 繼承\第一章 遺產繼承人(§1138~1146) 立法沿革︰ 19.12.26制定公布(後續尚無修正) 民法第1138條(法定繼承人之順序)(19.12.26制定公布) 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二、父母。 三、兄弟姊妹。 四、祖父
Thumbnail
2024/08/23
所在編章︰ 第五編 繼承\第一章 遺產繼承人(§1138~1146) 立法沿革︰ 19.12.26制定公布(後續尚無修正) 民法第1138條(法定繼承人之順序)(19.12.26制定公布) 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二、父母。 三、兄弟姊妹。 四、祖父
Thumbnail
2024/08/23
所在編章︰ 第五編 繼承\第一章 遺產繼承人(§1138~1146) 立法沿革︰ 19.12.26制定公布(後續尚無修正) 民法第1139條(第一順序繼承人之決定)(19.12.26制定公布) 前條所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以親等近者為先。
Thumbnail
2024/08/23
所在編章︰ 第五編 繼承\第一章 遺產繼承人(§1138~1146) 立法沿革︰ 19.12.26制定公布(後續尚無修正) 民法第1139條(第一順序繼承人之決定)(19.12.26制定公布) 前條所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以親等近者為先。
Thumbnail
2024/08/23
所在編章︰ 第五編 繼承\第一章 遺產繼承人(§1138~1146) 立法沿革︰ 19.12.26制定公布(後續尚無修正) 民法第1140條(代位繼承)(19.12.26制定公布)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有於繼承開始前死亡或喪失繼承權者,由其直系血親卑親屬代位繼承其應繼
Thumbnail
2024/08/23
所在編章︰ 第五編 繼承\第一章 遺產繼承人(§1138~1146) 立法沿革︰ 19.12.26制定公布(後續尚無修正) 民法第1140條(代位繼承)(19.12.26制定公布)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有於繼承開始前死亡或喪失繼承權者,由其直系血親卑親屬代位繼承其應繼
Thumbnail
看更多
你可能也想看
Thumbnail
「欸!這是在哪裡買的?求連結 🥺」 誰叫你太有品味,一發就讓大家跟著剁手手? 讓你回購再回購的生活好物,是時候該介紹出場了吧! 「開箱你的美好生活」現正召喚各路好物的開箱使者 🤩
Thumbnail
「欸!這是在哪裡買的?求連結 🥺」 誰叫你太有品味,一發就讓大家跟著剁手手? 讓你回購再回購的生活好物,是時候該介紹出場了吧! 「開箱你的美好生活」現正召喚各路好物的開箱使者 🤩
Thumbnail
介紹朋友新開的蝦皮選物店『10樓2選物店』,並分享方格子與蝦皮合作的分潤計畫,註冊流程簡單,0成本、無綁約,推薦給想增加收入的讀者。
Thumbnail
介紹朋友新開的蝦皮選物店『10樓2選物店』,並分享方格子與蝦皮合作的分潤計畫,註冊流程簡單,0成本、無綁約,推薦給想增加收入的讀者。
Thumbnail
上週有長輩問我:父母生前因子女結婚給子女的財產,當父母走時,當初結婚給子女的財產是不是要算入遺產?我說:民法確實有這樣的規定,是民法第1173條,不過實務上這條規定很難用喔,之後這條規定也可能改。
Thumbnail
上週有長輩問我:父母生前因子女結婚給子女的財產,當父母走時,當初結婚給子女的財產是不是要算入遺產?我說:民法確實有這樣的規定,是民法第1173條,不過實務上這條規定很難用喔,之後這條規定也可能改。
Thumbnail
這篇文章是在探討遺囑繼承相關問題,針對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在被繼承人過世前死亡的情況下,遺囑效力是否受影響進行分析,並引用相關法條、函釋及案例說明,提供清晰易懂的法律知識。
Thumbnail
這篇文章是在探討遺囑繼承相關問題,針對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在被繼承人過世前死亡的情況下,遺囑效力是否受影響進行分析,並引用相關法條、函釋及案例說明,提供清晰易懂的法律知識。
Thumbnail
本文探討水土保持法違規案件中之「工作物」處理方式,從早期的例外保留,到趨嚴的強制拆除,分析其演變過程。文中詳述歷年解釋函(96-32號、97-04號、99-13號及最新的114-01號)的內容,並針對「工作物」定義和認定標準進行深入剖析,提供不同角色和角度思考,重點式說明法規與函釋,供相關人士參考。
Thumbnail
本文探討水土保持法違規案件中之「工作物」處理方式,從早期的例外保留,到趨嚴的強制拆除,分析其演變過程。文中詳述歷年解釋函(96-32號、97-04號、99-13號及最新的114-01號)的內容,並針對「工作物」定義和認定標準進行深入剖析,提供不同角色和角度思考,重點式說明法規與函釋,供相關人士參考。
Thumbnail
一、被繼承人死亡前二年內贈與給特定人之財產,於被繼承人死亡時,併入其遺產總額計算。   二、免依《遺產及贈與稅法》§15併入遺產總額計算的情形。   三、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之財產,其遺產價額的計算。   四、土地增值稅及贈與稅等之扣抵。   五、在稅法上視為遺產,不等同在民法上視為遺產。
Thumbnail
一、被繼承人死亡前二年內贈與給特定人之財產,於被繼承人死亡時,併入其遺產總額計算。   二、免依《遺產及贈與稅法》§15併入遺產總額計算的情形。   三、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之財產,其遺產價額的計算。   四、土地增值稅及贈與稅等之扣抵。   五、在稅法上視為遺產,不等同在民法上視為遺產。
Thumbnail
本文介紹了被繼承人生前贈與財產是否需要納入遺產課稅、贈與財產價值的計算方式以及受贈人在被繼承人死亡前出售贈與財產的相關規定。
Thumbnail
本文介紹了被繼承人生前贈與財產是否需要納入遺產課稅、贈與財產價值的計算方式以及受贈人在被繼承人死亡前出售贈與財產的相關規定。
Thumbnail
民法第1148-1條法律關係要弄清楚著實不容易。明明同樣是「死亡前二年內贈與」,卻因主體差異有不同的結論,也難怪一般人一頭霧水。法律上重點,要從不同主體面向切入,國稅局、債權人、繼承人,各自的立場及出發點是不一樣的情況。建議可以找專業律師諮詢,因遺產官司往往牽一髮動全生,好釐清遺產相關問題,以專業法
Thumbnail
民法第1148-1條法律關係要弄清楚著實不容易。明明同樣是「死亡前二年內贈與」,卻因主體差異有不同的結論,也難怪一般人一頭霧水。法律上重點,要從不同主體面向切入,國稅局、債權人、繼承人,各自的立場及出發點是不一樣的情況。建議可以找專業律師諮詢,因遺產官司往往牽一髮動全生,好釐清遺產相關問題,以專業法
Thumbnail
🔸拋棄繼承 不須陳報遺產清冊。 🔸繼承遺產 100%確定被繼承人債務➡可以不陳報遺產清冊。(判斷錯誤的後果自負) 不是100%確定,就算只是0.001%的不確定➡陳報遺產清冊。
Thumbnail
🔸拋棄繼承 不須陳報遺產清冊。 🔸繼承遺產 100%確定被繼承人債務➡可以不陳報遺產清冊。(判斷錯誤的後果自負) 不是100%確定,就算只是0.001%的不確定➡陳報遺產清冊。
Thumbnail
繼承的制度歷經多次修法,也常常是民眾最關心的問題之一,究竟父債一定要子(女)償嗎?現在的繼承制度規定是什麼?律師向您詳細說明!
Thumbnail
繼承的制度歷經多次修法,也常常是民眾最關心的問題之一,究竟父債一定要子(女)償嗎?現在的繼承制度規定是什麼?律師向您詳細說明!
Thumbnail
老翁有兩個小孩,原本老翁過世後,應該會有價值500萬的房子作為遺產,但在老翁過世的前1年就將房子過戶到大兒子的名下。此時被繼承人生前的債主認為這是脫產,而小兒子也認為過世前不久就把大量資產送給大兒子,侵害到他的繼承權,因此都各自向法院提起訴訟,要討回自己應得的那部分,這時被繼承人生前送給大兒子的
Thumbnail
老翁有兩個小孩,原本老翁過世後,應該會有價值500萬的房子作為遺產,但在老翁過世的前1年就將房子過戶到大兒子的名下。此時被繼承人生前的債主認為這是脫產,而小兒子也認為過世前不久就把大量資產送給大兒子,侵害到他的繼承權,因此都各自向法院提起訴訟,要討回自己應得的那部分,這時被繼承人生前送給大兒子的
Thumbnail
這篇來跟大家介紹遺產繼承的幾個法律原則,以及法律上應繼分及特留分的概念,進而幫助大家在生前好好規劃財產,若能搭配完整合法的遺囑,相信可以確保立遺囑人及繼承人的權益,亦能減少紛爭。
Thumbnail
這篇來跟大家介紹遺產繼承的幾個法律原則,以及法律上應繼分及特留分的概念,進而幫助大家在生前好好規劃財產,若能搭配完整合法的遺囑,相信可以確保立遺囑人及繼承人的權益,亦能減少紛爭。
追蹤感興趣的內容從 Google News 追蹤更多 vocus 的最新精選內容追蹤 Google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