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第1071條(刪除)(原:指定繼承人與被繼承人之關係)(74.06.03修正公布)之新舊條文、立法沿革及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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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編章︰

第四編 親屬\第三章 父母子女(§1059~1090)

立法沿革︰

19.12.26制定公布→74.06.03修正公布

民法第1071條(刪除)(74.06.03修正公布)


理由:

一、本條刪除。

二、繼承編已將第1143條刪除,不採指定繼承人之制,故本條規定之指定繼承人與被繼承人之關係,已無所附麗,爰將本條予以刪除。

【原條文】(指定繼承人與被繼承人之關係)(19.12.26制定公布)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條之規定指定繼承人者,其繼承人與被繼承人之關係除法律另有規定外,與婚生子女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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