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老安去參加某宗教團體,地方分會會員大會。 這個分會成員的年紀都偏大,其實活動已不太能推行,但總會又常常要求,每個月一直都要辦活動,老安早已半消失在這團體,拒絕參加這些為了面子而辦,永遠只有老會員會參加的活動。 為了這次年度會員大會,現任會長一直拜託老安擔任司儀,甩不下人情,只好出面擔任了。 由於現任會長是一個小工廠老闆的老闆娘兼家庭主婦,並不是那一種財力雄厚、八面玲瓏的人,加上為了應付總會的活動,已經透支了很多錢!我暗想幫她一把,就在進行財務報告的時候,身為司儀的老安,跳出司儀的刻板形象,多嘴的暗示大家,說本會財務虧錢嚴重,各位會員要多加注意,多幫忙會長。我心裏的本意是提醒大家,沒有那麼多錢,就不要一直打腫臉充胖子辦活動。不然下一次,就找看看,有沒有金主,來當下任會長。結果散會之後,有一位大台北地區級幹部,就跑來跟我講:你不是主席,當司儀就照流程宣布事情,不要自行加話。原本老安聽了,想說每個人想法不一樣,他把這種小地方婆婆媽媽們的會議,當成立法院來開,也是他的想法。他講他的,聽聽就算了。忽然想到,既然如此,趁機「就坡下驢」,翻臉一臉怒氣的跟會長說:「既然有大台北地區級幹部,嫌老安連司儀都幹不好,下一次別再找我來丟人了。」趁著這個狀況,跟這個團體往後的活動,都說再見吧。會長大人,你別怪我不講情面,請怪那位大台北地區級的幹部吧。(是非只為多開口,弄不清底下的生態,這位大台北地區級幹部,一句話,就幫底下的小分會,得罪人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