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荷蘭萊頓的家裡,通勤到鹿特丹的辦公室大約要一個半鐘頭。除非有安排好的重要會議或討論,否則我都是在家辦公。當然還有另一個讓我通勤的誘因,就是發生在辦公室的社交活動。
在現在公司上班的第一年,我對公司辦的下班後聚會都很有興趣,尤其是我第一年參加的萬聖節派對。同事們在接近下班的時候開始換裝,然後到辦公室六樓的大會議室參加舞會。同事自主弄了DJ台還安排了各種活動。隨著酒精和音樂的催化下,我情不自禁在絢爛的燈光下和不認識的同事舞動著。我老公在晚上九點開車載我回家,那天回到家我還是興奮得難以入睡。
上班第二年,我因為健康因素從此不碰酒精,但派對還是很有趣,只是將近七點我就想回家了。後來這些下班後的社交活動我參加得愈來愈少,有尤其是為占用到平日晚餐時間的活動。我並非討厭這些活動,而是我不想錯過我一天中最放鬆的時光,就是和我老公吃晚餐。
我目前在家辦公的型態,讓我幾乎都可以在家天天開伙。我樂於研究、變化每天不同的食譜。從義大利麵、燉飯到台式的滷肉飯、日式的親子丼。我為了料理和季節的變化,每兩週就會換一次菜單。
就算在回程的列車上,也會用手機打開菜單確認著今天晚上要煮什麼,會不會需要老公在回程的時候採買個什麼。
相比我通勤時要從腳踏車轉乘火車跟電車,我老公的通勤方式就只是單純的走路。每天他都要走個20分鐘到他工作的學校,沿途會經過公園和超市,他就這樣每天來回走了10多年。這讓我想起我在高中有校車搭乘以前,我媽也用機車載我通勤了將近9年。
無論我媽當天再怎麼累,她回家都會馬上煮晚餐。面對我爸這樣只吃台菜的人,我媽買食譜自學,學會讓餐桌充滿變化。我一直認為,台灣家庭的餐桌,就是有菜有肉有湯。其實我太習慣我媽豐富的料理,長大後才知道,很多人家裡的晚餐,常常是吃著便當店包的菜或麵店的湯麵水餃,就這樣度過一餐。對他們來說,晚餐就只是三餐中的一餐。
直到我自己當上一個煮夫,才知道堅持每天開伙是有多需要努力的事。你希望家人吃得美味又健康,但要達到這個要求,就得要快快回家,快快開伙。因為你知道你有幾個肚子要餵飽,這就讓你在下班時,毫無懸念地盡快回家。成為煮夫的這幾年,我很能體會這個心情。
還記得在離台定居荷蘭的時候,我媽曾對我說:「你以後就不能常常這樣吃媽媽煮的菜了。」我和我媽那頓飯的距離,從騎車、搭車和搭飛機,是愈來愈遙遠了。儘管如此,我們偶爾還是會在電話裡聊聊最近煮了什麼。
我媽家庭掌廚數十載,有各種功夫菜的歷練;我則善於變化簡單的家常菜。相較於我媽一整桌的澎派,我走的是套餐路線。雖然物理距離如此遙遠,風格又如此迥異,但對於其實晚餐的心,是緊緊相連在一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