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週收到了本周讀書會題目書籍,在開始閱讀之後,看著裡面許多有關心理學的內容時,我腦中開始隨著書中文字,開始不斷出現了許多畫面,唯一比較奇妙的是,似乎跟心理學有著不小的差距。
七大罪,又或是稱為七宗罪、七原罪。通常說到這個話題你會想到什麼,是日本動漫中反派的組織成員代號?還是西方地獄中的魔王們?
這原先屬於天主教義中人類惡行的分類。按照六世紀時,教宗額我略一世的排序羅列下來,分別是傲慢、嫉妒、憤怒,以及怠惰、貪婪、暴食和色慾。
就算對宗教內容沒有太多涉獵,這些帶有負面意涵的用詞,也常一同出現在其他文學、動漫作品之中,從但丁的《神曲》到荒川弘的《鋼之煉金術師》,都可以看到這七項原罪的要素。
另一部分,是作為宗教勸人向善的做法吧,要信徒能分辨出常遇到的「重大」惡行。(重大的意思在於這些惡行會引發其他罪行)相對應這些惡行,
同樣教會也列出了所謂的七美德:
謙卑、寬容、忍耐、勤勉、慷慨、節制、貞潔,
這些美德除了與七宗罪做出了對應外,也幫助信眾能有所目標去向前、精進。
而原先的七大罪本身會構成一種罪孽,除了從字面可以簡單猜測原因外,解釋也多是用「放縱自己的慾望」、「沉迷享樂」,以及「逃避現實、無責任心」等等的字眼。認真的回顧自己過去,大概人生的每個階段中,總是會有幾個項目環繞在自己身上。
但回頭來想想,這些所謂的「罪業」,它們每個詞彙中,都帶有著一絲慾望。不論是強烈自我認同的「傲慢」。還是物質渴求的「貪婪」又或是想要讓自己輕鬆的「怠惰」。
就拿許多人在風吹都會硬的年紀,開始萌芽、經歷過,甚至時到今日仍然非常活躍的—色慾。
色慾:放縱自己的慾望,只重視肉體的滿足,忽略心靈的溝通交流。 是指過於強烈的、不合乎道德的慾望。對性愛的渴望,對刺激的追求,均屬於色慾之罪。
因為這份欲求,想要努力讓自己被心儀的女孩青睞,為了能被對方看見,開始努力讓自己每天早上,能第二個到達體育館練球;試著讓自己可以一邊拉單槓,一邊大聲的喊出告白詞;或是努力了解自己沒興趣,但對方卻特別喜愛的事物。
這些各式各樣的行動,只為了可以讓自己在對方心中,多一點印象或記憶。不過也可能因為得不到,進而影響到其他部分。例如開始妒忌、憤怒,當然最簡單的應該就是暴食。到底吞下去的是宣洩用的食物?過往壓抑的心情?還是始終求不得的苦呢?
最後便像連鎖效應一般的接連發生,果然古人言誠不欺我。
那麼,到底是這份慾望本身有罪,還是,因為我們過於放縱這份渴望,讓它自行發展到將我們吞噬,才是讓這個心情、這項行為成為一種罪孽?而也是為了避免這種情況,才將其安上了一個「罪」字呢?
那如何不要過於放縱,讓自身背負著這些「罪惡」,而是藉由這些「慾望」,讓我們持續向前,大概就是人生始終持續進行的課題吧。
而上面這些,則是閱讀書本後,所留下的閱讀隨筆。
至於又會怎麼產生這些想法呢?
To be continu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