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的正義》作者斯里尼瓦桑在書中指出:
火辣的金髮蕩婦和東亞女性,擁有最高級的「可幹性」(fuckability);黑人女性和亞洲男性,則擁有相對的不可幹性。
我在這邊說的可幹性,指的不是人們認為誰的身體是可性交的,因為若從這個層面來看,黑人女性、跨性別女性和身心障礙者女性,都被視為能「輕易」性交的對象。這邊說的可幹性,指的是人們和誰性交之後能獲得地位,而這些關於可幹性的現實,其實都是政治上的事實。(161-2)
火辣的金髮蕩婦和東亞女性是典型西方國家的可幹性視角,在台灣,受到 K POP 文化影響,韓團形塑出來的個性清純的性感幼女、身材結實的秀麗男性,也擁有最高級的可幹性。當然可幹性會因個人好惡而有些微差異,但總的來說某種可幹性在相同文化圈中是通用的,斯里尼瓦桑將其視為政治和權力結構的結果。只消設想在聚會上你要介紹你的伴侶,而如果他是醫生、長相符合大眾審美,又如果他是侏儒症患者或者其貌不揚,大家會如何重新看待你,就可以大概掌握作者所說的權力和地位關係是如何與性/伴侶習習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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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帥(美)真好人醜性騷擾」的玩笑話不僅反映出AlPHA男性與高價值女性的性特權,也同時反映出我們面對他們的態度。我們更願意讓他們性騷擾我們,並且用「暈船」、「戀愛的感覺」來扭曲性騷擾的不舒服感,甚至企圖反過來與對方建立進一步的關係。願意被性騷擾的關鍵在於有利可圖,能夠藉此高攀與征服來提升個人社會地位,但也因隱含這層權力性結構,我們反而會對受害者無情地說「你應該也很享受吧」、「這是你賺到了」來迴避掉性騷擾事實,並聚焦在受害者所嚐到的你渴望的「可幹性」對象。但那是你的戀愛故事和性關係腳本,並不是他們的。
我們都知道某些職業擁有較高的社經地位、某類特徵讓人覺得長得更好看,我們想要跟所謂優秀的人、看起來順眼的人在一起,其實沒什麼不對。但如果性/伴侶關係變成純粹的政治利益取向,從而把人分類,並且分類的基礎是我們其實不想要接受的種族主義或者是外貌評斷,並且最後將某些人性化和去性化,某些人具可幹性,而且還做價值分級,那麼這就是我們應該要拒絕的了。
在書中斯里尼瓦桑提到,如果有東西不被視為義務,那麼就一定有人缺乏,性就是如此。缺乏的人經常是那些父權主義的受害者,因為身材、長相或種族而不夠陽剛,因此在性市場上被去勢的人。作者認為矛盾的是,部份非自願守貞者竟把矛頭指向那些擁有「最高級的可幹性」的女性,認為自己有權擺脫因為缺乏性而造成的地位劣勢,主張可憐的非自願守貞者應該得到自己的那份權力(因為自己是有錢的白人男性),理應可以強暴那些火辣的金髮蕩婦。然而他們荒謬的父權思維正是使他們「在市場上」受挫的根源。
另一方面,女性也可能把男性視為擁有可幹性的,像我們在另篇文章〈Groupie:和樂團在一起的少女〉中討論到的,與明星調情挑逗,希望與之發生性關係的追星未成年少女Lori,如何與寫下搖滾樂史的David Bowie、Iggy Pop、Jimmy Page 這些擁有「最高級的可幹性」的明星發生性關係,以及如何身在其中受到性剝削。
並置AlPHA男性與高價值女性的性特權、男性看待女性的可幹性與女性看待男性的可幹性,我們會發現在這套「最高級的可幹性」的父權架構下受剝削的往往是女性。高價值女性,所謂的金髮蕩婦,被男性視為可征服和強暴的,甚至被拿來當作一種貨幣來交換,而這個貨幣漲跌則在很大程度上依賴男性建構出來的性市場。反之最高級的可幹性的搖滾樂男明星卻不會如此,他們更能夠運用自己的性特質作為籌碼來擺布他人,他們性化自己讓自己身價水漲船高,用來吸引女性,更像是錢滾錢。雖然我們可以說部份受吸引的女性也心知肚明,男性也被女性利用來提高自己的地位,但不同的是女性其地位的獲得或維持,在兩種情況下都是被男性所賦予的,隨時可能失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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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這些都是國外的例子,距離我們生活似乎有點遙遠。
我想到在一次團體動力的課堂上,有位學員將醫療上的觸診行為視為性騷擾,卻又同時視為一次戀愛經驗的開端,雖然最後追求未果,課堂上卻又炫耀式的用手機查出相貌出眾的醫師照片遞給其他學員看。先不論性騷擾是否成立,顯然學員把自己擺在受害者的位置,又同時因為對方具有可幹性,而將性騷擾經驗用作與之發展性意義關係的證明,並且反過來用作炫耀自己。如果對方不符合大眾審美,或擁有其他去性化特徵,他還會有「暈船」的感覺嗎?
如果要擺脫可幹性這樣的政治性關係,我想首先要做的,是不把身體當作權力鬥爭的戰場,而是屬於愛和歸屬的家。不用性交,抱著你的愛人、家人、朋友就會發現,身體,是存有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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